發表時間: 2002-04-30 18:09:00作者:張京民
今天在中國,抗法事件與日俱增,是百姓法制觀念淡漠?是執法人員太黑?還是政府不給百姓出路造成的呢?我看主要是後者。請看今天的一則國內的新聞中這樣說:
交通執法隊員立即上前責成「黑車」司機給乘客退了錢,然後對「黑車」司機表明「按規定要對車進行暫扣」。沒想到司機猛地喊了一聲「我不活了,我要把你們全干死」,隨後抄起一把明晃晃的利斧向劉長征砍來……
根據我對北京的瞭解和記憶,我無法想像這樣的事情會在北京發生。顯然,「黑車」司機缺乏法制觀念,如果這樣的事情只是個別的話,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但是,類似的事情屢屢發生,難道中國的政府沒有發現這是政府忽視給老百姓以出路而造成的嗎?
請看:江西省上栗縣非法煙花爆竹生產屢禁不止、傷亡事故層出不窮。農民說: 「寧肯炸死,不肯餓死」!上栗縣有41萬農民,人均土地僅0.3畝,幾乎家家戶戶都靠做鞭炮維生。儘管冒著被炸死的危險,還是比沒錢掙無法生活好得多。
再請看:江蘇省邳州市運河鎮菸草專賣局查不到假煙,非法拘禁店主,把婦人帶到菸草專賣局辦公室關押審訊,婦人被他們逼得斷指自殘以求解脫。
然而,並不是所有無路可走的中國百姓都「寧肯炸死,不肯餓死」,或者用自殘的方式以求解脫的。上面的「黑車」司機就以暴力抗法,無獨有偶,昆明市盤龍區城管監察大隊環城中隊的執法人員在執法的過程中,一名賣菠蘿的男子手執菜刀也砍傷執法人員右手。而寧夏靈武市城建局城市監察大隊執法人員野蠻執法,因強行沒收「楊三牛肉拉麵館」擺在門口的鍋灶引起爭執,數名城管人員對業主等人拳打腳踢,導致一死幾傷。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官逼民反」,政府把百姓逼得無路可走的時候,百姓必然就會用各種形式進行反抗。法制的目的本來就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公正和秩序的,法制如果僅僅變成維護統治者的權力和利益,而且把百姓逼得無路可走的話,百姓暴力抗法就必然會出現,而且還會獲得社會正義人士的廣泛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