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據最新情況報導,中毒人數四百多。相信在當地政府對有關食品店採取有效戒嚴措施之後,此數不可能再繼續增加,即不可能有人在此之後還有機會接到有毒食品。故,暫可把中毒數字,按四舍五入作保守性的壓低,約定在四百,以便以下的計算。 (博訊boxun.com)
二是據下列一篇報導的情況,可以對下列三問進行分析:
中毒首發時間?首批中毒人數?當地政府是否在第一時間採取了有效措施?
【解放軍八三醫院參與搶救的一位醫生15日向香港文匯報記者楊文勇透露,14日凌晨4時50分他就參與搶救。五時許,見送來的中毒者已達五、六十人,且均稱是吃了在湯山鎮買的早點後即有反應的,他便打一一○報警,建議關閉湯山鎮的早點店。】
據此報導,即可對上述三問作出清楚判斷的答案:
中毒首發時間?答案:二00二年九月十四日清晨4時50分。
首批中毒人數?答案:達五、六十人。按四舍五入計算,可約定為六十人。
當地政府是否在第一時間採取了有效措施?答案:否。
很明顯,如果當地政府在清晨五時許,接到上述醫生報警電話之後,立即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嚴格封鎖並隔絕有毒食品,那麼,湯山事件中的中毒人數便可獲大幅度下降。例如,五時之後,於六時、七時、八時,甚至更晚進餐的大部分中學生和其他人員皆可倖免。
根據以上各項分析,則可以列出一個簡單算式:
60/400=15%。
通過這個算式,大家可以清楚,由於湯山政府在接到醫生報警之後,沒有立刻採取有效措施,致使另外340人在醫生報警之後繼續中毒。故,湯山中毒總人數,吉安分析當地政府負有85%的直接責任。
不考慮政府是否應該對湯山這樣的投毒事件作到防患於未然,退一萬步講,如果說,投毒是突發事件,任何政府都無法作到100%的事前防範,那麼,大家可以把湯山首批中毒六十人僅僅只算到投毒者的頭上,換言之,可以把此60人中毒看作與湯山當地政府的責任無關。但是,吉安要問,在醫生於五時報警之後,政府可以立刻採取有效措施使更多的人避免中毒,卻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因此而導致後續的340人不斷中毒,這後面中毒的340人,面對如此這般的事實,湯山中毒的總人數如此之高,難道還能說中毒人數與湯山當地政府的責任完全無關嗎?
接到報警之後,政府為什麼沒有立刻採取有效措施?接到報警之後,有關值班人員都幹了些什麼事情?如此層層追究起來,是不難找出湯山政府在此次事件發生之時,未能及時採取措施的,政府職責、職能、職效等方面致命弱點,除了可以懲處有關責任官員之外,更重要的是為今後全國各級政府作出一個應對類似突發緊急事件的正確行動的參考依據。
吉安已經作文講了,在嚴懲投毒者的同時,要嚴懲湯山當地政府,甚至湯山政府之上的政府的有關責任者。以上,便是吉安講話的根據。當然,吉安所講,有關政府的責任,遠不止以上這麼計算的簡單範圍的內容。
最後,吉安建議,對解放軍八三醫院在第一時間報警的那位負有極強的責任心的醫生,應該給予特別的嘉獎,雖然他的報警因為湯山政府的怠職或其它更多錯誤的原因而沒有產生他所希望的結果。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這將樹立一個其他人在今後類似突發事件中,學習並作為行動參照的好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