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姚振祥的哥哥姚振憲和其他親友告知中國人權,9月3日被上海國家安全局非法抓捕的姚振祥,已於9月20日被國家安全局警方判處收容教育三年,罪名則是嫖娼。與姚振祥同一天抓捕的朱國華、顧國平,也被國家安全局警方扣上嫖娼的罪名,處以行政拘留 十五天之後釋放。另一名同天被抓的異議人士楊勤民,雖然也扣上嫖娼的罪名,則在抓捕的第二天即被釋放了。不過安全局警察可能是考慮十六大前穩定社會的需要,對被釋放的人還留有尾巴,警告他們這幾個月不在家中老實待著,隨時可以再抓回去甚至收容 教育。
姚振祥等人都是在自己家中被抓的,國家安全局警察並沒有說明,這些異議人士在自己家中何以犯下嫖娼罪,警察甚至沒有對姚振祥進行相關審問。據一些十分清楚情況的人 士告訴中國人權,真正抓捕姚振祥等人的原因,是因為他聯繫了北京上海的一批異議人 士,準備在今年911當天舉行紀念同時譴責中國政府的活動。國家安全局任何時候也不允許公開舉行譴責政府的活動,更何況必須在即將召開的中共十六大前強行穩定社會秩序,所以在北京和上海異議人士會面前將他們抓捕了。據估計與姚振祥等人會面的兩名 北京異議人士,也都遭到了抓捕但目前尚不知道他們姓名。國家安全局警察曾經要求姚振祥,在一份謄寫好了的嫖娼認罪書上簽名,同時宣布判處姚振祥一年九個月的收容教育。由於姚振祥堅決拒絕在這份警察編造的口供上簽名,所以僅隔一天即被判處了三年 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是中國政府近些年非法拘禁人身的一項創舉,是完全由公安警察部門獨立行使的權力,可以不經任何程序和限制,將警察所謂的嫖娼、吸毒和盲流等類人,拘禁在 警察設置看管的場所強制勞動。不過一般這種拘禁人身的決定權,是由公安局的警察部門行使,負責國家安全保衛的國家安全局,突然涉入所謂嫖娼的收容教育案件,正如知情人對中國人權所說「不倫不類」。
曾經被強制收容教育現居美國紐約的異議人士蔡桂華告訴中國人權,以收容教育的方式壓制異議人士,對中國政府而言至少有三大好處:第一是輕而易舉沒有任何制約限制; 第二是可以攪亂視聽敗壞異議人士的名聲,即使人們不相信也讓人有口難辨;第三是可 以造成沈重的經濟負擔。收容教育雖然實行強制人身強制勞動,但是卻強迫被關押者負 擔名目繁多的費用。這些費用包括關押場所的住宿費、伙食費、電費、水費、煤火費、 書報費等等五花八門。如姚振祥的親屬目前就被逼迫每月繳八百多元,如果不繳錢不僅各種條件都是非人的惡劣,而且到期不能全部繳清還繼續關押。但是收容教育強制生產的勞動產品,卻都是收益很高的出口創匯品。蔡桂華告訴中國人權,收容教育對人身的強制和傷害程度,比監獄或勞教隊絲毫不差,不僅打人和縱容幫助警官維持所謂秩序的惡霸,而且有各種強制人身的器械設施。如蔡桂華本人就被關押過二個多月禁閉,那是一個只有1.6平方米的窄小空間,睡覺連手腳全不能夠伸直,極其痛苦對健康的危害也極其大。
姚振祥是上海活躍的異議人士,他不僅參加了上海人權協會等組織,參與了大量人權民主簽名抗議等活動,而且在他是成功的個體經營者時,從經濟上大力支持過民運個人或團體。1995年因為躲避警察抓捕,姚振祥曾經逃亡到法國,但回國後與其哥哥姚振憲一起被捕,並被警方編造的錄製黃色錄像帶為名,分別判處三年和兩年勞動教養。姚振祥勞改期滿回到社會後,又被以編造的嫖妓理由再次勞教兩年。這次是上海警方第三次以編造的淫穢罪名,將姚振祥投入拘押看管場所。姚振祥第二次被捕勞教,導致他的母親突發急病而死亡,這次姚振祥又被無緣無故關押改造,導致他的父親也癱倒在床,病情十分嚴重危急。
中國人權強烈譴責中國政府一而再、再而三的以毫無事實根據的淫亂罪名,不受檢查監督的迫害姚振祥。國家安全局根本無權處理所謂嫖娼案件,這是顯而易見的,放縱國家 機構非法亂權,必將給中國社會造成危害無窮的隱患。為了十六大之前的所謂穩定,嚴 酷壓制言論自由和社會空間,也是必須譴責抵制的人權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