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到了豫州,新息縣令李虛(字明府)是個嗜好喝酒、性格倔強的人。他做事暴戾,正喝醉酒而州符送到了,限三天執行上報。李虛看見大怒。就告訴手下官吏,界內有敢拆毀佛堂的人處死。因此一縣之內的佛堂保全無損。李虛為人好殺而剛愎暴戾,做事一定違背常理。當時並不是可惜佛廟的損害,只是因為限期太短而忿怒,就偏偏保全它。保全了佛廟,也不把它放在心上。
過了一年多,李虛病了,幾天後死了。當時正趕上是暑天,隔一天就入殮了,第二天將要出殯,母親和兒子圍著棺材哭他,夜深哭聲停止了,聽到棺材裡像指爪敲打棺材的聲音。起初疑心是老鼠,沒有注意。不一會聲音更強,妻子驚慌而跑,唯獨母親不走,叫打開棺材,左右的人說:「暑天恐怕屍已爛。」母親催促打開棺材,而李虛復活了。身上好像長了很多爛瘡,於是洗了澡並且好好地調養。一個多月才恢復起來。李虛說:當初被兩個士兵抓到閻王面前。閻王不在,去見階前的典使,原來是新息縣的官吏,死了近一年了。看見李虛拜見並問他:「你怎麼來的?」李虛說:「剛被招來的。」官吏說:「長官平生,只是以殺生害人為快,不知道是不是可負罪乞福?今天應當受到報應,這可怎麼辦?」李虛聽到後感到害怕,請求救他。官吏說:「去年拆佛堂,唯獨長官你界內的佛堂保全了,這個功德最大,你雖然死了,也不應由這裡來拘你。過了一會閻王審問時,不要多說別的,只是講這件事。」李虛正想怎麼說時,一會閻王坐下,主管的人領李虛見閻王。閻王說:「拿李明府的善惡簿子來!」就有一個人拿一通卷案,有一大抱。又有二個青衣童子跟隨著。閻王命他們打開文案念罪。小吏讀到:「專門好割羊腳。」有主管說:「應打一百棍,並割掉他身上的肉一百斤。」閻王說:「可以開始割他的肉。」李虛說:「去年有聖旨要拆毀佛堂,毀掉佛像。我的界內的佛堂獨自保存下來,和尚們沒有流離失所,這個功德可以減輕罪過嗎?」閻王驚訝問道:「確有此事麼?」官吏說:「沒有記載。」新息縣的官吏上前說:「有福簿在天堂,可以驗證一下。」閻王說:「趕快驗證!」殿前牆南有幾間樓房,有官吏上樓去驗證。
官吏檢驗善事簿回來了,只有一張紙,於是讀到:「去年下令拆毀佛堂,唯獨新息一縣保全了佛堂,應免去一生中的罪,延長壽命三十年,然後托生在好地方。」念完,罪簿軸中出火,把它燒盡。閻王說:「放李明府回去。」於是下令讓兩個官吏把他送出城南門。
官吏領著李虛向南,進入荒野小道上,遠遠地看見有一盞燈亮著,燈旁有一個大坑。昏暗不見底。二個官吏推落他,於是李虛甦醒了。
後記:故事裡李虛一向性格凶狠頑固,行事暴戾好喝酒,因為這種性格無意中保存了佛寺,讓和尚們沒有流離失所。這種善行並不是他自己的本意,但卻積了大德,不僅贖還了一生的罪業(在陰間表現為火燒他的罪簿),還得到了大的福報。
(資料來源: 《太平廣記》)
(正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