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12-04 05:56:00作者:
我的一位朋友到美國兩年,順利地拿到碩士學位,隨即謀到一份相當不錯的工作。公司的業務蒸蒸日上,工作環境好,報酬也豐厚,而升遷的機會尤多。留學生,異國他鄉,能謀得這樣好的差事,哪敢不兢兢業業,萬事小心。一年下來,萬幸天下太平,無差無錯。以前擔任他同一職位的兩個美國佬都已先後加俸晉爵,獨當一面去了。年終被老闆召見,心中不由漾起希望:「在前的二位,做滿一年,或多或少,總是犯了幾件錯,而我┅┅」推開門,老闆的笑容顯得分外親切。遵囑傾身危坐,聽候佳音。
「 密斯特張,你一年的工作情形很好。」老闆調整了一下語氣,「不過公司要緊縮人事,這是件很不得已的事,想必你能諒解。依照規定,你可以領3個月的失業費。相信你很快地就會找到更好的工作。」
張被這突如其來的震撼驚呆了,不知所措,他懷疑是不是聽錯了,於是仗著膽反問;「您的意思是說我被炒魷魚了?我到底犯了錯?還是因為我是中國人,就被歧視?!」
在強調保障工作機會平等的美國社會,這可是項嚴重的指控,老闆不得不重視這個問題:「張,不要激動。公司從幾百封應徵函裡選中了你,可以知道對於你們中國人絕沒有一點歧視的意思。你確實沒有犯什麼錯。然而事實上,就是因為沒有犯錯,公司才決定不再任用你。你知道公司正在大力地推展業務,極需要能獨當一面、創業立業的人才。 公司對於你的訓練、你的學識都算滿意,但是對於你做事的方式不能接受。我們都知道,人就是人,人都不能免於犯錯。不犯錯的人只有兩種人:一種人是謹小慎微,只知道在現成的路上跟著別人走,有錯也讓別人犯。這種人或許不會犯錯,但也不會從嘗試和錯誤中進步;另一種人並不是真的不犯錯,而是犯了錯之後隱藏矇混得好,甚至強說那不是錯。不管是那一種『不犯錯的人』,都不是公司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