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臺中央操辦了首屆「感動中國」2002「十大年度人物」評選,據說,當選人物是「最令中國公眾感動的年度人物」。不是幕後導演,我不知道出場與排序有沒有講究,我總覺得有些「怪怪的」,第一位亮相的是已故湖南省副省長鄭培民,今天看有關新聞,在報導中第一個露面的又變成大企業家張瑞敏。我想,臺中央大約是想以高官巨賈領銜「感動中國」。昨晚替鄭省長到場代獎的是他的妻兒,記者問已經是博士的鄭子,父親生前給他說得最多的話是什麼,鄭博士說,父親講,我沒有給你留下財富,但我希望你擁有創造財富的能力(大意)……緊接鄭家出場的,是「上岸」(逆「下海」而動?)的前百萬富翁現某村黨支部書記「張愚公」,但主持人給出的知名評委的權威評語顯然與「愚公」無關,一路高大全的「他他他」下來,分明是奉獻給救世主的讚語……看著,看著,我覺得有些彆扭,有些耐不住了。還好,第三位是王選,她是過去一年中,通過媒體,我能直面,又能讓我肅然的幾個人物之一,尤其是她的眼神,我至今覺得有一種震動我靈魂的力量……第四位還沒出場,我一眼看到頒獎現場大銀幕上出現了坐落在美國的某某大廈,知道更刺激的財富要顯擺了,我馬上換臺……有圖像,有事跡,有交流,有評語,勞動模範,英雄人物,體育影視明星,企業家,慈善家,由38名(?)評委「候選」出來,由臺中央「候選」出來,於是,「感動」著《中國電視報》的讀者,「感動」著《央視國際》的網友,於是,他們投遞,他們點擊,於是,他們代表,他們決定,他們「感動中國」……「如此這般」的結果,我很反感的,我不排除「十大」(?)是頂級的,優秀的,出色的。但我知道,要「感動中國」,前提是有所感,有所感,
就必須要有所知,我想問,即便樂觀地估計,在某些圈子裡倒騰出來的角兒,其知名度能放大到全中國嗎?評選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可靠嗎?還有,類似評選,正面意義的「有所感」要有反響外,反響還不應該是反感。我自己就反感昨晚出場和今天報導排序的先後位置以及對財富的評說。當然,我的異議只有個案價值,但自覺我的異議是可以放大,可以成氣候的,因為,在過去一年的中國,讓人感動,催人淚下的人物很多,但並非西裝革履或者意氣風發可以前去臺中央領獎的,就我個人而言,類似在礦難中「前仆後繼」的中國人,才讓我落淚,黯然,感動。
根據以上分析,以及今天的報導,我覺得臺中央昨晚「特別獎」的頒發對象--「三峽移民」--才真正夠得上「感動中國」。除卻評選角度以及標準,估計「感動中國」免不了商業運作。我只是希望,再怎麼狂炒,類似評選在招牌上切忌花樣翻新(哪怕你是臺中央),
以免落得欺世盜名或者貽笑天下的結局。我以為,《南方週末》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以報紙自己的名義評選「年度新聞人物」,客觀而負責,算得上有「媒體良知」(就事論事,不涉及該報其它觀點及做派)。
總而言之,我想說的是,無論是誰,請不要輕易使用「感動中國」的名號招搖!
凱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