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在京召開,那些平日難得一見的「人民」代表一年一次的好不容易才逮著一次機會成為了自己的「人民」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的主角,自然是紛紛暢所欲言,將「人民」代表參政議政的積極性、踴躍性、自覺性發揮得淋漓盡致,巴不得在這短短的兩個星期裡頭把中國所有的問題,事無鉅細,一股腦地連鍋端掉,真是善莫大焉。
然而,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正如最近這幾年央視火爆的「全國青年歌手電筒視大獎賽」一樣,聚光燈下,「秀」固然是做足了,然而令人難堪的素質問題也彰顯無遺。
先看看這篇新華社北京3月9日的題為《7%離我們很近--兩會代表評說經濟增長速度》的報導。裡面有一名為辛喜玉的代表,他的話是這樣的,「這兩天聽了大家討論後,明白了GDP是指我們國家一年內生產的供大家消費的產品市場價值的總和,是衡量一個國家經濟狀況好不好的最重要的指標。....」言外之意,在這次「兩會」召開之前,我們這位擔負著代表人民參政議政、設計規劃國家前途命運之重任的辛代表竟對何為GDP是一無所知。這不禁讓人起疑,他,能看懂朱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嗎?
還說件我親見的事,在央視的「新聞聯播」上。一名中年女代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大意),食品衛生與人民群眾身心健康關係密切,目前市場上假冒偽劣猖獗,嚴重危害人民身心健康,建議實行衛生許可制度,沒有衛生許可證的不許開業。---老天!聽到這樣的話我真是要「大跌眼鏡」了,這位女代表竟不知道早在1982年我國所頒佈施行的《食品衛生法》(試行)中就已經明文規定沒有取得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商販是無法取得工商開業或經營登記的?(見該法第26條)你去街上隨便哪家餐飲店看看,和《營業執照》並排一起掛在門面最顯眼的地方的,不是那張《衛生許可證》還能是別的什麼?
再說個更令人匪夷所思的,刊登在《中國青年報》3月12日第8版的署名為李克傑的一篇文章《應該出臺「警察法」?》為我們述說了一個「內行說外行話」的令人驚嘆不已的故事。該文提到擔任政協委員的某省檢察廳副廳長,一名高級司法幹部,在「人民網」一個話題討論區裡頭振振有詞地說,「從長遠考慮,應該出臺『警察法』,讓它與『法官法』、『檢察官法』一起成為執法『三法』」。該文作者不無嘲諷地說,我國的《警察法》早在8年前的1995年2月28日就已經頒佈施行,而我們這位來自法律監督機關的「首長」竟不知有此法!
凡此種種,不把一個「粗」字冠在我們這些人民代表頭上,還有什麼更好的詞語適合他們嗎?
也許會有人不以為然,不懂GDP的人很多啊,再說你沒看見那位辛代表是什麼來著?--湖北省丹江口市三里橋村農民,真正的一個「粗人」哩。你去問問,有幾個農民大叔、大媽的懂得啥是GDP喲。辛代表不懂GDP,恰能說明他是個「貨真價實」的「代表」哇。
然而我們的代表真的只是起一個裝點門面的作用,充當一個人云亦云、任人捏拿的「橡皮圖章」就算是完成自己的責任和使命了嗎?
唉,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我懶得去說了。因為我得承認,的確有人是這麼想,也按照這樣的標準去挑選所謂的「代表」的。我想我要說的,這大概就是「初級階段」的中國的社會現實,就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罷。
「北大論壇」 作者 耳光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