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前,限於中國的國防工業基礎的薄弱,中國力所能及地向越南提供舊雜式裝備,未計數,也未計值。
1956年以後,對越南的援助數量與質量兩方面都開始大幅度增加和增長。
1956-1963年,中國對胡志明領導的越南北方的軍援價值為3.2億元人民幣,其中包括各種槍27萬支(挺),炮1萬餘門,槍彈近2億發,炮彈202萬發,有線電機1.5萬部,無線電機約5000部,汽車1000餘輛,飛機15架,艦船28艘,單軍服118萬套。
從1962年起,中國向越南南方革命力量提供無償軍援,根據越方要求,1962-1964年主要提供各種舊雜式武器和中國生產的無漢字新武器,三年間共提供槍9萬餘支(挺),炮466門,槍彈2103萬發,炮彈7.64萬發。
1965年以後,中國援越的武器裝備,數量進一步增加,質量性能也有提高。同1964年相比,1965年援助北方的槍枝增加1倍多,火炮增加三分之一,槍彈增加1.6倍。炮彈增加3.5倍,無線電機和有線電機增加2.5倍。援助南方的槍炮彈藥成10倍的增加,且全部提供新制式裝備。
1950-1974年中國援助越南的軍事物資計有:槍213.8萬支(挺),炮7萬餘門,槍彈124440萬發,炮彈1807萬發,艦艇176艘,中型和水陸坦克552輛,裝甲輸送車320艘,飛機170餘架,汽車1.6萬輛,炸藥18240□,有線電機6.5萬部,無線電機3.5萬部,軍服1117萬套……可以裝備200萬人,約合人民幣42.6億元。
越南戰爭期間,中國生產的大型武器裝備,許多供應了越南,人民解放軍換裝需要的坦克和一部分大口徑火炮很少得到補充,儲備數量也很少。中國共向越南提供122毫米榴彈炮280門,57毫米高射炮960門,各型迫擊炮20237門。而1961-1972年的11年間,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幾種裝備僅分別增加了約200門、2000餘門和1.7萬門。許多新型裝備研製成功後,人民解放軍尚沒有配備使用,就優先大量向越南提供,以保證越南抗美之急需。1968年之前,中國生產63式電臺3000餘部,其中絕大多數支援越南南方,自己僅留下少數樣機試用。
人民解放軍1965年開始建立戰略儲備,到1972年底,儲備各種槍枝150餘萬枝,炮2萬餘門,車輛3000餘臺,工程機械260部。與此形成對照,僅1972年一年中,中國即援助越南槍18.9萬支,炮9166門,車輛8558臺,工程機械380部。
中國對越軍援助還表現在:當越南提出的要求超過中國的生產能力時,人民解放軍不僅動用庫存,甚至抽調現役裝備滿足越南的急需。1971-1972年間,屬於這種情況的主要武器裝備有:飛機1百架,紅旗2號地空導彈3個營的地面設備及導彈180枚,警戒雷達2部,水陸坦克20輛,舟橋2套,大口徑加農炮204門,炮彈4.5萬發。
1968年6月,中國副總理李先念與越南副總理範雄會談1969年援助問題時,越方提出急需107毫米火箭炮,當時中國已停止生產老型號的這種火箭炮,但為了滿足越南的要求,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決定毫無保留地將庫存的該型火箭炮全部給了越南。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
1965年,中共中央決定成立援越運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總參謀長羅瑞卿擔任,組員有李先念、薄一波、楊成武、李天祐、方毅、李強、劉曉等。從1967年開始,中國動用500餘輛汽車將經鐵路運抵邊境的物資運往越南。1972年6月至1973年1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抽調3個汽車團,2100餘輛汽車分5路運入越南各種物資62.3萬□,總行程3545萬公里,運輸費用全部由中方承擔。
值得一提的是,1965年以後,蘇聯開始援越。到1966年4月,中國免費轉運的蘇聯等國援越的軍事物資達8.5萬□。在越南抗美戰爭的十年中(1965-1975),中國轉運蘇聯和其他東歐國家軍事物資63萬□,免收運費(過境)8300萬元人民幣。蘇聯方面曾稱讚中方的轉運工作是「認真的,搞得好,搞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