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3-27 07:33:00作者:
要非親身經歷,我都很難相信,一貫在電視上做態幽雅,宣揚所謂"真善美"的女主持人文清竟是個罵罵咧咧,滿嘴謊話的潑婦!
3月13日,我家人開車來到一個路口,忽然從單行道上楞是倒出一輛轎車,我家人躲閃不及被那輛車撞到,刮了一大道.還未及受害者發話,那輛車上衝下一人,罵罵咧咧,極其粗俗,那架式就像菜市場掙攤的潑婦.真沒想到她竟是中央電視臺的女主持人,我的家人是知書達理的,但也被她的蠻橫無理震驚.路過的人認出她是"名人"好心勸 告:"反正有保險,出點錢算了..." 她竟然指著鼻子罵人家和我們是什麼關係.我的家人只 好正色告訴她:"別人是在為你說話,你違規走單行線,應負全責!" 她揚起手臂大叫:"報警!報警!"那張狂的樣子令人想起江青.我家人很坦然,贊同報警.可她竟拿著手機走到沒 人處小聲不知和誰嘀咕. (大該是拖人呢...誰不知道名人路子野!) 於是我的家人報了 警.過了一會兒,警察來了,當場定案:文清負全責!(可是警察還是照顧她是名人,留了一 手,次處不提,維護人民警察形象.想想也是,一般人誰不會對所謂的名人謙讓一些?理解. 可有些人狂妄蠻橫,卻不能理解)
我們的要求不高,我家是別克車並上了保險,如果文清的車也上了保險,那就去保險公司相關的別克專修點.如果她沒上,就去別克公司指定專修點.文清稱她的車上了保險. 一件簡單的事竟然成了受侮辱的惡夢的開始. 從次以後,文清再也沒有露面,手機也經常不開.好不容易打通,商量修車的事,她就叫嚷:"我忙著呢,別煩我!"就她忙,別人都是閒人?好像我們做了錯事一樣.後來,出來了一個姓敖(音)的男人,文清稱他是保險公司的人.要我們到他那裡修車.我們去了,發現只是個普通修理廠,根本無法保障修車的質 量.
我們問姓敖的到底是不是保險公司的,他之之嗚嗚的敷衍.
四天後,這週一,我家裡人請了假來到姓敖的人重新約定的地點,竟然無保險公司又非專修點.我們只好要求去我們知道的六廠(正規修車,別克指定並有多家保險公司現場辦 公.),姓敖的用電話與文清聯繫後同意. 第二天,我爸媽代我們將車開到六廠,本來約 定10:30,可久久不見人來.好不容易聯繫上姓敖的,竟要求取消.簡直將說話當放屁!在我 父母強烈要求下,他才同意開車過來.保險公司定損後,他覺得錢太多,突然稱文清的車沒有上保險,又要求私了.說了半天,我父母考慮到自家已上了保險,所以同意了他以一半價 錢做補償的要求.結果他又稱身上的錢不夠,要我父母去他的車場取.我父母同意了.自始 至終,文清都不出現.打她的手機,不是不接就是大叫"別煩我,找姓敖的." 這次我到要問問,"你和姓敖的什麼關係?" 後來得知,這位姓敖的並非保險公司的人,是文清一個劇組的同事,開了一家修理廠,就是第一次叫我們去的那裡.
更可惡的還在後邊. 我父母和他來到他的修理場,他竟然翻臉不認帳,並要給車照相做單據.有點這方面知識的人都能猜出,他要做假保險.如果他得逞,我家的車可能保險公司再也不負責賠償.太陰險了.我父母一氣之下要開車去中央電視臺.我擔心父親的身體,趕 快從公司請假,跑去勸他.中央電視臺怎會管這樣一件的私事?等我趕到,我父母正在大門 外等.打文清手機,就是不接,後來接了竟破口大叫"少煩我,找XXX去!"就粗魯的挂了.又是那一句,好向她是受害者,我們在訛詐一樣,把我爸爸氣得不得了.我們打聽到她在"音畫時尚"欄目組,要求找她或她的領導,中央電視臺的接待竟然欺騙我們"音畫時尚"不在電視臺在梅地亞中心!我們來到梅地亞中心,沒人知道.終於遇到一個電視臺的人告訴我們"音畫時尚"屬於中央三套就在電視臺裡!我們理解也許進電視臺找她或她的領導無濟於事,電視臺可能不管她的私事,可為什麼前臺接待要騙人?要不是文清的指使他們怎麼會將我們像傻子一樣涮著玩?太過分了!太不尊重人了!太狂妄蠻橫了!
我勸我父母回家休息,告訴他們這樣是沒有用的.我們要找交通管理部門解決,實在不 行,就像警察現場開的裁斷證明說的一樣"如雙方不服,上訴法院".很顯然文清用不執行行動證明她不服,但如果你不服,請你上法院,不要涮我們玩!看來是要我們上法院要求強制執行了.
為什麼一件很平常的刮蹭事件,到了像文清這樣的所謂名人那裡就變的這麼難?他們真是老虎屁股摸不得嗎? 為什麼對人的態度這麼蠻橫粗魯? 她的時間是時間,我們為次三番五次跑來跑去,我們的時間就不是時間? 更令我吃驚的事,當我打電話給一個朋友,她是京城非常有名的報刊的記者.她竟然說基本上報刊是不會發的,因為要考慮和中央電視臺的關係.可既然中央臺可以"以這是私人的事我們不管",那"這私人的事"的曝光又有何不可哪? 公眾,老百姓到底有沒有說話的地方?
我實在是太氣憤了,其實只是不到3000塊錢,可這樣的做人做事太不把普通人當回事了!
幸虧還有網路這個自由的空間,讓我能訴說事實,讓人們看清某些表面幽雅做態,滿嘴" 真善美"的公眾人物竟然是如此的惡劣!什麼時候他們能認清自己?
3月13日,我家人開車來到一個路口,忽然從單行道上楞是倒出一輛轎車,我家人躲閃不及被那輛車撞到,刮了一大道.還未及受害者發話,那輛車上衝下一人,罵罵咧咧,極其粗俗,那架式就像菜市場掙攤的潑婦.真沒想到她竟是中央電視臺的女主持人,我的家人是知書達理的,但也被她的蠻橫無理震驚.路過的人認出她是"名人"好心勸 告:"反正有保險,出點錢算了..." 她竟然指著鼻子罵人家和我們是什麼關係.我的家人只 好正色告訴她:"別人是在為你說話,你違規走單行線,應負全責!" 她揚起手臂大叫:"報警!報警!"那張狂的樣子令人想起江青.我家人很坦然,贊同報警.可她竟拿著手機走到沒 人處小聲不知和誰嘀咕. (大該是拖人呢...誰不知道名人路子野!) 於是我的家人報了 警.過了一會兒,警察來了,當場定案:文清負全責!(可是警察還是照顧她是名人,留了一 手,次處不提,維護人民警察形象.想想也是,一般人誰不會對所謂的名人謙讓一些?理解. 可有些人狂妄蠻橫,卻不能理解)
我們的要求不高,我家是別克車並上了保險,如果文清的車也上了保險,那就去保險公司相關的別克專修點.如果她沒上,就去別克公司指定專修點.文清稱她的車上了保險. 一件簡單的事竟然成了受侮辱的惡夢的開始. 從次以後,文清再也沒有露面,手機也經常不開.好不容易打通,商量修車的事,她就叫嚷:"我忙著呢,別煩我!"就她忙,別人都是閒人?好像我們做了錯事一樣.後來,出來了一個姓敖(音)的男人,文清稱他是保險公司的人.要我們到他那裡修車.我們去了,發現只是個普通修理廠,根本無法保障修車的質 量.
我們問姓敖的到底是不是保險公司的,他之之嗚嗚的敷衍.
四天後,這週一,我家裡人請了假來到姓敖的人重新約定的地點,竟然無保險公司又非專修點.我們只好要求去我們知道的六廠(正規修車,別克指定並有多家保險公司現場辦 公.),姓敖的用電話與文清聯繫後同意. 第二天,我爸媽代我們將車開到六廠,本來約 定10:30,可久久不見人來.好不容易聯繫上姓敖的,竟要求取消.簡直將說話當放屁!在我 父母強烈要求下,他才同意開車過來.保險公司定損後,他覺得錢太多,突然稱文清的車沒有上保險,又要求私了.說了半天,我父母考慮到自家已上了保險,所以同意了他以一半價 錢做補償的要求.結果他又稱身上的錢不夠,要我父母去他的車場取.我父母同意了.自始 至終,文清都不出現.打她的手機,不是不接就是大叫"別煩我,找姓敖的." 這次我到要問問,"你和姓敖的什麼關係?" 後來得知,這位姓敖的並非保險公司的人,是文清一個劇組的同事,開了一家修理廠,就是第一次叫我們去的那裡.
更可惡的還在後邊. 我父母和他來到他的修理場,他竟然翻臉不認帳,並要給車照相做單據.有點這方面知識的人都能猜出,他要做假保險.如果他得逞,我家的車可能保險公司再也不負責賠償.太陰險了.我父母一氣之下要開車去中央電視臺.我擔心父親的身體,趕 快從公司請假,跑去勸他.中央電視臺怎會管這樣一件的私事?等我趕到,我父母正在大門 外等.打文清手機,就是不接,後來接了竟破口大叫"少煩我,找XXX去!"就粗魯的挂了.又是那一句,好向她是受害者,我們在訛詐一樣,把我爸爸氣得不得了.我們打聽到她在"音畫時尚"欄目組,要求找她或她的領導,中央電視臺的接待竟然欺騙我們"音畫時尚"不在電視臺在梅地亞中心!我們來到梅地亞中心,沒人知道.終於遇到一個電視臺的人告訴我們"音畫時尚"屬於中央三套就在電視臺裡!我們理解也許進電視臺找她或她的領導無濟於事,電視臺可能不管她的私事,可為什麼前臺接待要騙人?要不是文清的指使他們怎麼會將我們像傻子一樣涮著玩?太過分了!太不尊重人了!太狂妄蠻橫了!
我勸我父母回家休息,告訴他們這樣是沒有用的.我們要找交通管理部門解決,實在不 行,就像警察現場開的裁斷證明說的一樣"如雙方不服,上訴法院".很顯然文清用不執行行動證明她不服,但如果你不服,請你上法院,不要涮我們玩!看來是要我們上法院要求強制執行了.
為什麼一件很平常的刮蹭事件,到了像文清這樣的所謂名人那裡就變的這麼難?他們真是老虎屁股摸不得嗎? 為什麼對人的態度這麼蠻橫粗魯? 她的時間是時間,我們為次三番五次跑來跑去,我們的時間就不是時間? 更令我吃驚的事,當我打電話給一個朋友,她是京城非常有名的報刊的記者.她竟然說基本上報刊是不會發的,因為要考慮和中央電視臺的關係.可既然中央臺可以"以這是私人的事我們不管",那"這私人的事"的曝光又有何不可哪? 公眾,老百姓到底有沒有說話的地方?
我實在是太氣憤了,其實只是不到3000塊錢,可這樣的做人做事太不把普通人當回事了!
幸虧還有網路這個自由的空間,讓我能訴說事實,讓人們看清某些表面幽雅做態,滿嘴" 真善美"的公眾人物竟然是如此的惡劣!什麼時候他們能認清自己?
以前我也聽聞一些類似的事情,但真沒想到竟發生在我的身上.這麼真實的感受讓我震 驚!讓我們一起譴責這種行為,以減少今後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