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披樹葉、裹獸皮"的原始社會,哪有什麼"服章之美"?中國歷史上也找不出以服章之美作為民族自稱的先例。歷史上常提到的「有巢氏」以巢居樹上為特徵,「燧人氏」以鑽木取火為特徵,"伏羲氏"以食、用瓠瓜為特徵,"神農氏"以首創農耕為特徵,"軒轅氏"以善於駕車為特徵,幾曾有過以服飾華美為族稱的古代民族呢?
中華民族即「華族」,要回答「中華為什麼叫華」這個問題,應該到古代那些叫「華」的民族中去找,只有弄清了"華族"為什麼要叫"華",才能夠找到答案。
中國是有一個叫"華"的原始民族的,那就是"華胥氏"。"華胥氏"為什麼要叫「華」呢?在甲骨文中,只有"華"字而"花"字,"華"字畫的是一株長滿了花果的花樹。《通訓定聲》說:"開花謂之華",如《詩》:"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在我們的祖先還沒有創造"花"字以前,"華"字可以泛指一切的花草瓜果。此外,"華"字還可以象徵日、月、星、辰與火的光華,如"日華"、"月華"、"華光"等。因,"華"字最早是對一切光彩奪目的東西的總稱。
常言道:"民以食為天",在人類處在採集階段,手還不足以捕獵飛鳥,足還不足以追殺野獸的時候,"衣食父母"主要是植物的花木瓜果,也就是說,人類對花木瓜果的依賴超過對其他食物的依賴。他們見到了如日月光華一般光彩奪目的花木瓜果,必然會發出"華!華!"的叫喊聲,招呼同伴一齊去採摘(就像我們今天表示驚喜時還會發出"哇!"的尖叫聲一樣),久而久之,"華"便自然而然地成了他們這個氏族的名稱了。
中國神話時代的歷史,過去疑古風太盛,不是"存疑"便是"不求甚解"。其實,祖先們往往在無意中留下了非常寶貴的資料。例如古人留下來的古帝世系,在有巢氏之後,依次是燧人氏、華胥氏、庖犧氏和神農氏,就是非常真實的。在燧人氏之前,人類都是無名的,所謂有巢氏、燧人氏並不是他們的"自稱",而是後人的"他稱"。到了燧人氏時代末期,由于氏族的不斷繁榮和分支,大家再沒有名稱就會相互混淆,必須創造氏姓以相互區分。因此,古人說"伏犧、燧人始名物蟲鳥獸",便是與歷史非常吻合的真實記錄。從無氏姓的"有巢氏"與"燧人氏"到有氏姓的"華胥氏"與"庖犧氏",的確是中國文化史一大進步。據《遁甲開山圖》說:"女禍氏歿,大庭氏王,次有柏皇氏、中央氏、栗陸氏、驪連氏、赫胥氏、尊盧氏……凡十五代,皆襲包犧氏之號"。說得雖不一定準確,但卻足夠證明伏羲氏時代的種姓制已相當豐富,民族語言也相當發達,她的"子系統"各氏族,都已知道在"包犧氏"這一"母系統"之下,為自己的族群分別命名了。
正由於"華胥氏"是中國第一個有名稱的"民族之母",是庖犧、炎帝、黃帝等氏族之母,而且還是創立中華民族語言的人文始祖;因此,"華胥氏"理應是中華民族"人文始祖"中的"始祖"。古人出於"尊母崇祖"的原因,以"華"為我們民族的總稱,而不"燧"、"庖"、"炎"、"黃"為民族的總稱,就順理成章了。
當我們找到了"中華"為什麼要叫"華"的原因後,華胥氏是哪裡人就成了我們要探索的第二個問題。
由於中國史學界一直是"黃河中心論",華胥氏也理所當然地被人視為黃河上的一個原始民族。甘肅的華池、陝西的華山等都被認為是因華胥氏而得名。這一地區的老官臺遺址曾出土了距今7000多年前的彩陶文化,畫面上又以花卉紋為主,更進一步證明了甘、陝地區的確有一個以花為民族標誌的氏族,她的名字也許就是「華胥氏」或「花胥氏」?
但考古發現很快又在中國的南方找到了比陝西老官臺更古老的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址,江西萬年縣的仙人洞、吊桶環和湖南道縣的蛤蟆洞,距今都在IO,000年以上,兩遺址有一個很少見的共同現象:出土的原始陶器內壁也有雜亂的草搓紋或粗繩紋。有人認為原始陶器的紋飾是出於人類「愛美」的本性,這是一種膚淺的見識,如果說陶器外壁的紋飾還可以用"美"來解釋的話,陶器內壁的紋飾又與"美"有何干呢?在有神論的世界裡,把最美好的東西獻給神是人們的共同心願,脫離宗教信仰而去追求「美」,不但是不可能的,而且是觸犯禁忌的。陶器上加紋飾應該是出於人們原始思維中賦予陶器以靈魂的巫術行為。原始陶最先可能是用於烹煮雜穀類的食物,這些食物也許就是他們心目中的"日月之華"的結晶,因此,在陶器內外打上草木紋或繩紋的印記,很有可能是在賦予陶器以"草木花華"的靈魂。特別是繩紋,在古人心目中有約束萬物和捆妖縛怪的能力,在陶器上施以繩紋,是不是有利用"草木之華"以約束自然、改造自然的原始巫術觀念在內呢?
崇拜日月之華與草木之華這一現象,到了8OOO年以前的湖南彭頭山與河南賈湖遺址更加突出,這兩個遺址出土的陶器紋飾,都有日華紋、月華紋,繩紋也日益豐富,出現了與戮印紋、拍印紋、滾壓紋相結合的繩紋。因為彭頭山比老官臺要早一兩千年,不可能出現彩陶,但卻出現了紅色的陶衣,這種紅色陶衣很可能就是彩陶的前身?特別是彭頭山出土的刻畫紋中,出現了一種X形的巫術符號,這種X形符號既是老官臺花卉紋彩陶的主體風格,也是整個原始時代彩陶的主體風格,這一考古信息似在告訴我們:中華民族在發展壯大的過程中,新的氏族名稱雖然不斷增多,但以"日月花草之華"為民族主體標誌、尊"華胥氏"為"民族之母"的思想卻是根深蒂固的。於是,"華"就這樣
了我們民族不可替代的民族族稱。
在中國最早出現花卉彩陶的江漢魚米之鄉,洞庭蒼梧之野,民間對花的深情和崇拜是異乎尋常的。人們認為:花就是人的靈魂,而花魂是由花林女神(華胥氏?)掌管著的。當婦女懷孕之後,人們就要去祈求"花林女神"賜予花魂,只有花魂進入了胎體之後,嬰兒才會獲得生命。胎死腹中,是因為花林女神沒有賜予花魂,夫妻無子,要雙雙去花樹下求子。嬰兒出生,要為嬰兒栽一棵花樹,作為生命樹陪伴小兒一生;小兒病了,便認為是花樹有病,要請巫師來為花樹澆水除蟲;老人死了,便認為是花魂已被花林女神召回,要請巫師來唱《散花歌》,歡送花魂返回花林。
2OOO年前,屈原《九歌》的最後一章《禮魂》,內容就是"傳芭兮代舞",2000年後的今天,苗、侗等族巫師,在祭祀完畢以後,同樣還是要"傳芭兮代舞",搶著迎奉"花魂"。西南的少數民族青年男女的
"跳花",有立花樹、跳蘆笙、拋花包、贈花帶的風俗,兩廣地區普遍有祭祀"花王父母"和"金華夫人"的風俗等等,都是"華胥氏"時代的風俗在過去和今天的反映。
2OOO年前,屈原《九歌》的最後一章《禮魂》,內容就是"傳芭兮代舞",2000年後的今天,苗、侗等族巫師,在祭祀完畢以後,同樣還是要"傳芭兮代舞",搶著迎奉"花魂"。西南的少數民族青年男女的"跳花",有立花樹、跳蘆笙、拋花包、贈花帶的風俗,兩廣地區普遍有祭祀"花王父母"和"金華夫人"的風俗等等,都是"華胥氏"時代的風俗在過去和今天的反映。
"華胥氏"的"胥"字,用漢語解讀不出意思,應該是方言,楊雄《方言》說;楚人稱女人為"嬰"。按古語同音相假的規律,"華胥氏"
的"胥"與伏羲氏的"羲"、包犧氏的"犧"、宓戲氏的"戲"、屈原《離騷》中"女嬰"的"嬰"應可通假,都是女性之意。中國南方壯侗語族中,多稱"花林女神"為"嬰華",讀作xia-fa(胥華),譯成漢語,就是"華胥"。"華胥'在楚越方言中就是"華女"或"華巫"。因此,華肯氏應是中國母系氏族社會裏對"華族大巫女"和"華族女領袖"的尊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