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剛大學畢業的一名青年孫志剛在廣州因沒"暫住證"被執法人員關進收容站,更被無端打死一案在社會轟動一時。最後在一片輿論的壓力中成為眾矢之的的收容制度終於被廢止,而這次論戰又緣於此。
事起於廣州的《資訊時報》接二連三的報導見諸市面:《廣州收容站改名救助站求助者劇增不願回家》(2003年07月01日)《不法份子在收容站取消後以為有機可乘頻頻犯罪》(2003年07月01日)《廣州夜間刑事犯罪上升兩倍 特警持衝鋒槍巡街》(2003年07月02日)┅┅這一系列的報導,都針對性地提出,自收容制度被廢除後,收容站一下爆滿,不堪重負,廣州治安惡化,而廣州警方為了打擊日漸猖獗的罪行,而加強了防範措施。
其中更是明確指出治安的突然惡化是由於收容制度的廢除。"自6月22日收容站取消後,車站衣衫襤褸、流落街頭人士明顯增多,如廣州火車站、省汽車站等地方,流浪人員席地而息的鏡頭隨處可見,本來偷盜詐騙搶劫多發地段的犯罪行為顯得有些肆無忌憚"。還指出"一些有圖謀的違法人員盯著"收容所摘牌"這一動態,以為有機可乘,彙集於火車站這個人口流動頻繁的聚散地放膽偷盜搶,有關部門要聯合起來,對這些黑色淘金者給予嚴厲打擊"。並建議"公安、民政、城管、工商應積極配合,打擊犯罪,消除收容站摘牌後出現的真空"。
報導一出,廣州的另一大媒體立刻予以駁斥。
《南方都市報》社評發表文章《怎麼看待收容取消後的社會治安》(2003年7月3日),對《資訊時報》的報導一一辯駁:第一、報導說,廣州火車站"本來偷盜詐騙搶劫多發地段的犯罪行為顯得有些肆無忌憚"。這個"肆無忌憚",究竟有何依據?有沒有權威的數位和案例支援? 第二、火車站的治安狀況到底和收容制度的取消有沒有必然的聯繫?1999年,收容制度沒有取消,火車站秩序仍然混亂。2000年,收容制度沒有取消,火車站秩序卻大有改觀。由此可見,收容制度取消與否和火車站的秩序之間並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第三、收容取消之後,不法份子是否有機可乘?眾所周知,收容制度是針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和"三無人員"的,其實施物件從來就不是不法份子。而針對不法份子的是各種嚴厲的打擊和刑律。收容制度的取消無疑會給廣大的外來人員帶來福祉,怎麼可能讓不法份子有機可乘呢?
最後更批評"要警惕這樣一種心態,即埋怨及推脫的心態。我們不能因收容取消而推卸自身的責任,不能把它當作工作不力的藉口,更不能當作違法犯罪率上升的理由。"
這場論戰同樣在各大網上論壇也是一石擊起萬重浪,惹來爭議連連,而民眾更多的是贊同《南方都市報》,指責"資訊時報的文章是為廢除掉的收容制度招魂的"。
"事實是事實,但把責任推到收容制度的取締上就是惡意昭彰。明明是公安瀆職,造成治安不力,卻反過來倒打一耙。""收容的廢除並不能成為公安部門工作不力的藉口,也不能成為犯罪率上升的理由;難道這些罪行在收容廢除之前沒有發生?你認為這些慣犯在收容制度下會被收容遣返?有什麼證據表明實施這些罪行的人認為廢除收容制度就是"有機可乘"?公安部門不要藉機推卸自己的責任!!! 可恥可恥"┅┅
此次兩大媒體的論戰,不僅止於兩家報紙的市場之爭。《資訊時報》為廣州日報業集團麾下,隸屬廣州市委宣傳部;而《南方都市報》則是南方報業集團的一員,隸屬廣東省委宣傳部,這一背景就讓這場論戰更添幾分興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