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明宮基址尚存。宮建於634年,位於長安城東北龍首原高地,形勢爽皚,俯臨全城。主要有下列成就和特點:
1.規模宏大,規劃嚴整。大明宮的規模很大,宮城平面呈不規則長方形。全宮分為宮、省兩部分,省(衙署)基本在宣政門一線之南,共北屬於「禁中」,為帝王生活區域,其布局以太液池為中心而環列,依地形而靈活自由。宮城之北,為禁苑區。如不計太液池以北的內苑地帶,遺址範圍即相當於明清故宮紫禁城總面積的三倍多。大明宮中的麟德殿面積約故宮太和殿的三倍。
2.建築群處理愈趨成熟。建築也加強了突出主體建築的空間組合,強調了縱軸方向的陪襯手法。全宮自南端丹鳳門起,北達宮內太液池蓬萊山,為長達約 1600餘米的中軸線,軸線上排列全宮的主要建築:含元殿、宣政殿、紫宸殿,軸線兩側採取大體對稱的布局。如不計入內苑部分,從丹鳳門到紫宸殿也約 1200米,這個長度略大於從北京故宮天安門到保和殿的距離。含元殿利用的突起的高地(龍首原)作為殿基,加上兩側雙閣的陪襯和軸線上空間的變化,造成朝廷所需的威嚴氣氛。
3.木建築解決了大面積、大體量的技術問題,並已定型化。如麟德殿,由前、中、後三座殿組成,面積約5000平方米,約為太和殿的三倍。採用了面闊 11間,進深17間的柱網佈置。殿東西兩側又有亭臺樓閣襯托,造型相當豐富多樣。主殿含元殿則用減去中間一列柱子的辦法,加大空間,使跨度達到10米,可證唐初宮殿中木架結構已具有與故宮太和殿約略相同的梁架跨度。
4.門窗樸實無華,給人以莊重、大方的印象。
5.建築藝術加工的真實和成熟。唐代建築風格的特點是氣魄宏偉,嚴整而又開朗。現存的木建築遺物反映了唐代建築藝術加工和結構的統一,在建築物上沒有純粹為了裝飾而加上去的構件,也沒有歪曲建築材料性能使之屈從於裝飾要求的現象。這固然是我國古典建築的傳統特點,但在唐代建築上表現得更為徹底。含元殿踞龍首原高處,高出平地十餘米,殿十一間,前有長達75米的龍尾道。殿階局部用永定柱平坐,這種較古的方法,唐以後逐漸淘汰。整組建築氣魄雄偉,足可代表當時高度發展的文化技術。含元殿和麟德殿的開間尺寸,不過5米稍多,最大梁袱跨距,不過四椽,尺度不及後世,用料也相對較小。用較小的料而構成宏偉的宮殿,應該說技藝已相當純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