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涪陵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成都辦事處,委託永川市勞動就業辦公室招收出國漁工、船上廚師,工資每月130至180美元。當應徵漁工繳納3845元費用,接受培訓合格後將要簽訂合同時,就業辦告知,必須割掉闌尾才能簽訂合同;不然保證金和辦證所需費用2000元不能退回。這些應徵漁工騎虎難下,又被宣傳說割掉闌尾不會影響身體,於是被迫懷著恐懼割掉闌尾。自1993年至2000年8年中,就業辦派出境外做漁工的千餘名重慶和四川民工,均做了闌尾切除手術。
這真是一起觸目驚心的事件,我心中有很多疑問;悲劇存在8年,姑且每年一問,共提8問。
追問一:永川就業辦憑什麼要求漁工割掉闌尾?既然國際上沒有割除海上漁工闌尾的慣例,國內也沒有具體規定,那麼就業辦究竟依據什麼要求漁工必須割掉闌尾才能出境工作?
追問二:出境漁工在工作期間,漁船老闆查證過漁工是否割掉闌尾的事情嗎?海外用人單位合同上沒有具體要求,老闆事後又沒有查證此事,不是正說明對方根本就沒有這個要求嗎?
追問三:就業辦為什麼要轉手向醫院付錢,而不讓做手術的漁工自己直接交錢?這筆手術費不是報名時統一收取的,而是培訓結束後將要簽訂合同時,向應徵漁工另行收取的。通過就業辦轉手交給醫院,就業辦是否從中截留或者收取了「回扣」等非法好處呢?
追問四:手術中是否涉嫌偷取人體其他器官?國際上一直存在非法人體器官黑市買賣,手術中,是否在割掉闌尾的同時,另外割取其他器官移植到相關病人身上?這當然是我們最不希望看到的,但是應該查一查這種可能性。
追問五:割除闌尾事件長達8年,為什麼上級一直沒有發現?如果發現了為什麼沒有人進行制止?沒有制止是否也有一定的收益?
追問六:受害漁工是否能夠獲得身體和精神傷害賠償?這是一起涉嫌民事欺詐的事件,直接後果是出境漁工的身體傷害和精神傷害,侵犯了漁工的生命健康權,應該給予合理的民事賠償。根據生態平衡理論,人體是自然天成的,各種器官缺一不可。闌尾的功能國際上還在研究和探討之中,即使割除闌尾沒有額外的傷害,但是對完美的身體開一個口子並且截掉一段腸子,本身就是一種傷害。
追問七:就業辦的決策者是否將受到應得的制裁?僅憑現在的事實,這些決策者就應該受到紀律處分和法律制裁;如果再涉嫌經濟或者刑事犯罪,更應該受到嚴厲制裁。
追問八:海外勞務輸出還存在多少問題?此前發生過海外不法份子將我國婦女騙到國外強迫賣淫的事件,現在又暴露出將我國男子的健康闌尾進行割除的事件。這些同胞都是通過國內勞務公司正常輸出的,結果屢屢出錯,問題究竟在哪裡?以後,怎樣避免再發生類似的悲劇?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