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人士介紹現場警察:他們帶了衝鋒槍、手槍,後來怕影響不好,就把槍又送回車裡,我們沒有來得及照相。
樓上的上訪人士和坐著消防車的雲梯上來的政府官員交涉,於下午三點左右,她們被政府官員「勸」下樓頂,當天就全部被帶到西長安街派出所,於第二天被送往昌平七里渠的拘留所。根據拘留所警方的電腦記錄,北京政府從8月20日開始對六名要跳樓女士拘留15天,9月4日拘留期滿,屆時釋放時,不准家屬迎接,必須交給遼寧省政府的駐京辦帶回地方。上訪人士憂慮她們將會被交給地方,將爲此再受地方的一次處罰,甚至被處以勞動教養。
這六名女士大多上訪達七八年,她們的上訪問題一直得不到公正解決,爲了將自己的呼聲真正能夠傳到中南海高官耳朵裡,於多少日前,她們精心的選擇了這個離中南海很近地點準備跳樓。在19日□晨三點,她們帶了足夠幾天用的水和吃的東西,還有雨傘、鋪墊用的塑膠布,上到這棟樓的六樓頂上。她們最壞的打算是輪流睡覺值班,準備在樓上同政府官員談判幾天;她們帶有三臺手機,其中的兩臺手機電池充足,她們予定要跳樓以後就打開手機,以便和外界聯繫,接收媒體採訪,傳出自己的呼聲;她們呼冤跳樓,從樓頂現身的具體時間定於上午10:30,一是政府官員的工作時間,第二是這個時間帶路上的行人眾多,眾目睽睽之下,公安不敢公然加害。
一位在跳樓現場附近的上訪人士評論她們選擇的地點和「以命相爭」的方式時說:就是跳樓的影響能造出來!遊行示威肯定成功不了,他們肯定不批,那只是造個聲勢;截中央首長的車,幾分鐘就給你帶走,那媒體你哪兒都不知道;這個跳樓,圍觀一千多人,他不敢往下推,能靠住時間,堅持十多個小時;再一個挨著中南海,輿論能造出去,效果比較好,首長坐的甲A車不也來到現場了,不轟動中南海沒有用,(問題)解決不了,蓋子掀不開,太腐敗了!
北京警方於九點之前趕到要跳樓的現場後,有上訪人士看到警察向樓上跑。他證實在警方的110車剛剛趕到現場時,上訪人士開始站出來喊冤,當時他同上訪女士們的手機進行過聯繫。而記者在警察到來後的9:10,多次打電話給上訪女士的三個手機,發現同她們所有的手機都聯繫不上,從北京當地也打不通她們的電話,有人懷疑是警方吸取了媒體對多次跳樓上訪等現場進行了錄音報導,有意屏閉了跳樓現場的手機信號,當天現場附近其他人士的手機聲音有時也特別失真,聲音彷彿年輕了30歲。
這次跳樓維權事件,因爲地處敏感繁華地帶,圍觀眾多,引起政府官員的重視;上訪人士們輪流同政府官員談判,她們和官方僵持的時間長達七個小時;其他的上訪人士及時通知了眾多國內外媒體。結果,不但海外媒體對六女跳樓之事進行了及時廣泛的報導,國內的媒體如北京的《新京報》也進行了題爲『眾人樓頂「陪烤」勸下跳樓女』簡短的圖片報導,報導說:6名欲跳樓的中年婦女在驕陽下「烤」了近7個小時。一些在現場救護的民警和消防官兵在烈日下「陪烤」,幾名談判人員數次乘坐消防雲梯車上樓頂,對幾名婦女進行耐心勸說,下午3時余,6人終於被勸下樓頂。
那麼,六女是如何被政府官員「勸」下樓的呢?
這六位女士同意放棄跳樓下來以後,就被公安帶到西長安街派出所後,上訪女士們親口對一位人士介紹,當時在樓上,她們和政府官員談判,遼寧省駐京辦事處負責人陳磊(音)和國家信訪局的一位處長承諾將對她們不拘留,三天之內調來地方的材料給予解決,並且還給她們每人都簽字畫押,她們每人都持有政府官員保證不拘留的簽字材料,因爲當時省裡還來了一位副省長,主抓信訪的幹部,這樣,她們才讓步下來。
上訪人士說:不應該讓步!省信訪主任沒有什麼實權,他的承諾沒有用!但是(國家)信訪局的幹部你說話不算數?唉──,
他嘆了一口氣:當時在樓上,給你哄下來就完事。他們說話不算數!不說三天之內給解決、不拘留嗎?第二天就拘留了。一般拘留當天就送走,她們第二天才送走,這樣不就白扔一天嗎?而且,掐尾也沒有算,到四號都十六天了,前後加起來,都十六七天了。
他還說:當然要看四號放出來之後如何處理?回地方處分不處分還兩說,我上回拘留後回地方不又受處分被勞教三年嗎,都不講理了,一次事只能處罰一次,回去又二次處罰,他們不按法律條文走,不講理!
這六位上訪女士都來自遼寧省,她們的資料簡略如下:
張立娟,46歲,撫順市人。上訪八年。她控告地方政府行政不作爲:其丈夫是工商局公務員,被人將名額出賣,冒名頂替;張麗娟的舅舅在2003年8月1日上訪時,被遼寧的截訪便衣氣病倒下,於三個月後逝去。她告法院枉法竟爲死去的舅舅立案,將其子瀋鑫的房產查封,導致表弟瀋鑫無家可歸,已經失去下落。她說:咱們國家的法律如同橡皮筋,因爲開發公司有錢,人死了給立案,法人還讓孩子頂,頂完了把房子給沒收,現在孩子無家可歸,到處流浪,你說這也太可憐了。
王素琴,年近七旬,和丈夫上訪六年,她丈夫蘇殿華於8月9日在中國高級法門前的四樓上爲了呼籲政府解決他們的上訪問題,要跳樓相逼被公安拘留。他們告公檢法枉法,判無辜兒子徒刑15年,現在入獄已經六年。
王秀芝,49歲,朝陽市建平縣義成功鄉農民,上訪七年。她狀告地方公安製造假證放走有意用大貨車把自己的丈夫碾的腦漿鮮血四濺的村民劉國學,因上訪,屢遭劉國學報復,兒子被毆打致殘。當地市委書記和政法委書記過問過此事,市電視臺兩次播放了《上訪的路有多長》、《從簡單到複雜》的報導,遼寧省電視臺也播放了《明明白白的糊塗案》的報導。然而,至今沒有撼動在公檢法界根深勢壯的後臺──公安局副局長楊風祥的一根毫毛。王秀芝呼籲:楊風祥有錢殺人,殺人不但不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殺人還立了功,楊1997年是建平縣公安局黑水分局副科長,而現在不但沒把他從司法界清除,反而楊又用金錢買上了黑水分局副局長,還讓窮老百姓有一點活路嗎?請問中國的法律何在?公理何在?人權何在?
李桂蘭,47歲,住北票市臺吉街二工村235號,七年上訪。控告丈夫被汽車肇事撞死,法院枉法判決包庇罪犯。她曾被法警打的遍體鱗傷,家財耗盡,疾病纏身,她一邊乞討流浪一邊上訪。2001年遼寧省秘書長徐德批示朝陽市委解決李桂蘭上訪問題,北票法院判處肇事人徒刑四年,而朝陽市中級法院沒有開庭審判就宣判無罪放走肇事人。李桂蘭表示死也要告法院枉法,朝陽市蘆建同庭長說: 「你別以爲你有了徐德的批示就好使了,就這麼判了,你就是告到江澤民那去,也告不了我們法院。」
馬玉山,54歲,家住撫順市東州區新屯街 17委19組,上訪八年。過去以個體營運謀生。她狀告大連市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交警劉同智、由志民製造假案、栽贓陷害勒索錢財導致「傾家蕩產,負債纍纍」。她乞討上訪八年,大連公安局、交警大隊,兩審法院官官相護、枉法判決。馬玉山呼籲:我是一個平民百姓,……已走投無路,傾家蕩產,卻未得到法律上的保護。她希望能夠得到平反昭雪,有一個平穩安定的家。
王秀華,48歲,來自遼陽市,上訪五年。99年她家在當地開歌廳時,因勸解在歌廳打架的法院法警和司機,丈夫和兒子被惱羞成怒的法警和他們喚來的流氓們刺傷,造成頭皮多處裂傷、腸肝臟破裂等重度傷害。而公檢法聯手製造冤假錯案,得不到公正審判和賠償,她說:「我們遭到了犯罪無辜的傷害,造成重傷致殘,而公安、檢察院、法院三家還在如此的對我們更加的傷害,他們到底是維護罪犯的利益,還是受害者利益。我們做好事,且遭到如此的下場。」他的兒子表示從別人那兒得知母親被拘留,他質疑公安爲何沒有聯繫家人。
王秀華家電話:0419-889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