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12-25 03:48:00作者:
美聯社紐約24日電, 隨著一般人的私人生活愈來愈數位化,家屬、財產律師及網路服務供應者正為了人死後所留下的數位資料該如何處置而大傷腦筋,例如仍存放在遠端伺服器上的電子郵件,或存在受密碼保護的電腦裡的照片或財務記錄。
密西根州居民艾斯沃斯本週就對外公布他和雅虎公司之間,針對他能否開啟亡子賈斯汀生前的電子信箱帳號所發生的爭執內容。雖然雅虎公司的政策規定,一旦電子信箱所有人死亡,該信箱就會自動關閉,艾斯沃斯卻認為,11月不幸在伊拉克陣亡的賈斯汀會希望讓父親打開他的信箱。
艾斯沃斯表示,賈斯汀生前曾表示,陌生人寫來的電子郵件給了他很多鼓勵,他們父子還曾討論如何把這些郵件列印出來,放在個人剪貼簿裡留做紀念。但雅虎公司指出,雅虎承諾每位申請信箱的用戶會將其電子郵件視為私人通訊,並會將其信件內容保密。
雅虎公司坦承,類似賈斯汀的案例還是首度發生,所以雅虎願繼續與艾斯沃斯一家溝通,其中一種可行方案是由艾斯沃斯向法院提出申請,屆時雅虎會遵照法院指示辦事。
其他網路服務供應者如美國線上(AOL )、Earthlink、及Hotmail的營運者微軟公司則都已訂有相關條款,只要家人提出信箱所有者的死亡證明及最近親關係證明,就會把死者的信箱轉移給家人處理。美國線上公司就表示,該公司每天都會收到數十起類似申請案件,所以乾脆另辟一支電話傳真號碼、電子信箱及全天候的客服人員負責處理。
但也有隱私權倡議學者認為,電子郵件中可能含有某些死者生前並不希望家人知道的秘密,雅虎的政策雖然嚴格,卻不會侵犯到其他人的隱私。
到目前為止,類似的爭議還不常見,而且多數案件都是家屬希望設法取得死者電腦中的財務記錄。但哈佛大學法學院柏克曼網路暨社會研究中心教授齊特全指出,隨著愈來愈多人使用網路和遠端伺服器,大家確有必要開始仔細思考這些私人數位資料的處理方式。紐約州杜羅法學院網路學者艾澤則說,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在告知家人遺囑、保險箱鑰匙等物品位置的同時,也一起寫下電腦和電子信箱的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