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財經大學課題組對全國20個省份的地下金融狀況進行了實地抽樣調查,對各地區地下金融規模、農村地下金融規模、中小企業非正規融資規模進行了基本判斷,測算出2003年全國地下金融(地下信貸)的絕對規模在7405億元至8164億元之間。
地下信貸規模驚人
為保證調查的準確性,調查組分兵76個獨立小組,分別對全國20個省、82個市縣、206個鄉村、110家中小企業、1203位個體工商戶進行了實地調查。民間金融比較發達的浙江、福建、廣東等東南沿海各省,隱形經濟比較盛行的黑龍江、遼寧、河南等省,雲南、貴州等西南邊貿發達和經濟相對落後省區都一一列入實地考察範圍。
為形象地表示地下金融規模,調查組編製了金融規模指數。調查顯示:全國20個被調查省、區、市的地下金融規模平均指數為28.7。這意味著從全國被調查省份的總體情況看,地下金融的業務規模佔正規金融機構業務規模的比重近三成。
從地區分布看,東、中、西三大地區的地下金融規模和深度不甚相同,西部和東部的地下金融規模要遠高於中部。西部7省區的地下金融規模指數為28.98,東部8省區的地下金融規模指數為28.66,中部5省區的地下金融規模指數為25.2。
從調查的20個省、區、市指數排序看,排在第一位的是黑龍江省,指數達到53.4,最低的是貴州省,指數隻有4.7。指數在30以上的省份還有遼寧、福建和陝西。從中不難看出,東北地區是我國地下經濟比較盛行的地區。福建是我國民間金融發達的省份,指數排在第三位也可以理解。陝西是我國西北地區經濟比較發達的省份,西安、寶雞等城市金融基礎比較好,其地下金融也有一定的規模。
地下金融規模指數在20-30之間的省份有浙江、山東、內蒙古、廣東和河南,這幾個省區民營經濟發達,隱形經濟也有一定的規模。需要強調的是,指數高只是說明非正規途徑融資的比重比較高,並不等於融資的絕對規模大。顯然,東部省份中小企業的經營業務規模,要遠遠大於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的業務規模,相應的非正規融資絕對規模也是比較大的。
中小企業被迫飲鴆止渴
「我們中小企業上市想都不敢想,貸款也入不了銀行的『法眼』,如果沒錢再好的項目也白搭。只要能借來錢,私人錢莊、向別的企業拆借甚至不正當手法我都會去試。」調查中一個民營企業老闆對調查人員坦言。
其實,這種情況在中小企業中非常普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始終沒有解決好,明渠難開只好改走暗道。大量的中小企業把資金血脈寄託在非正規的融資途徑上,有的甚至鋌而走險,走上非法融資的道路。
目前,非金融企業以實業為名變相非法融資已經成為北方地下金融最典型的形式。融資規模也越來越大,金融風險不容忽視。
調查表明,全國中小企業約有1/3強的融資來自非正規金融途徑。從地區分布看,越是經濟不發達地區對地下借貸的依賴性越強:西部6省中小企業43.18%的融資來自地下借貸,中部為39.8%,東部最低為33.99%。
這種格局完全符合中小企業在不同成長階段表現出來的融資結構特徵,也表明我國三大地帶中小企業發展存在成長階段的顯著差異。東部,尤其是東南沿海地區的中小企業已進入中年期(5年以上),依靠正規金融,尤其是股權融資的比重提高,非正規融資的比重有所下降;而西部地區,中小企業處於嬰兒期(0-2年),主要依靠非正規途徑融資;中部地區的中小企業接近青年期(3-5年),還需要依賴一定的非正規金融的支持。
地下金融南腔北調
中國經濟改革主要採取「先試驗,後推廣」的模式,試驗通常集中在東南沿海省份。而地下金融最先就是在新舊體制轉軌的實驗地區產生,其他地區隨之模仿。受各種因素影響,地下金融南北差異明顯。目前看,大致可以分為兩大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以間接金融活動為主的「浙閩模式」。我國民間金融最早產生在經濟市場化改革先行地區(如浙、閩、粵)。因為這些地區處在改革前沿,市場機制的作用較強,非公有制經濟所佔比重較高,經濟也比較發達,對資金的需求大,閑置資金的存量也不小。
同時,由於金融業尚未大規模推進市場化,金融機構仍然是以國有銀行為主,非公有制經濟的正常融資渠道狹窄。於是,20世紀80年代初,民間金融率先在浙江省出現,福建、廣東等省隨之興起。民間金融以提供短期信貸為主,很少有中長期借貸,主要服務於農村經濟和私營經濟。這種以間接信用為主要服務內容的民間金融是東南沿海的地下金融的主流,被稱為「浙閩模式」。
農村標會是「浙閩模式」的典型代表。從實際情況看,民間標會融資的高利息背後蘊涵著巨大的風險,從標會中高息融資的會腳們只能將資金投向高回報的市場。而所謂高回報的市場,風險是巨大的。
第二種模式是以企業融資為主的「北方模式」。北方大部分省份,地下金融活動更多地表現為民營企業直接向社會非公開集資,集資方式五花八門,包括股權式、債權式、信託式、存款式,等等。
民營企業創建時期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股份屬於非正規股權融資,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如果向不特定多數人募股,就存在比較大的信用風險隱患。在經營過程中,企業發行債務憑證集資,在沒有外部監管約束的情況下,容易產生道德風險,企業通過破產方式逃廢債務的案例屢見不鮮。
在東北一些城市,企業協會內部設有互助金融組織,大企業憑藉自己的優勢從銀行獲得貸款,再將款項轉貸給協會內的其他小企業,賺取2%-5%的利差。與「浙閩模式」相比,存在於北方廣大農村的地下金融活動規模比較小,影響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