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1-06 21:10:00作者:
吃「回扣」700元。後被父親發現,要求店方改回配置未果,遂投訴至盧灣區消保委。
日前,馮先生帶著兒子到盧灣區某數碼廣場電腦櫃臺購買電腦。馮先生按自己要求配置了一套,其在櫃臺內付款,兒子跟隨店員到倉庫取配件進行裝配。店員在無意中提及如把主板、內存、CPU等更換為別的品牌可省下一部分錢。
兒子一聽這話,就與店員商量更改主板、內存、CPU三個配件的配置,省下700元還其,但不要將此事告知其父。店員讓兒子簽字確認後,按兒子要求裝配了電腦,並將700元直接退還給兒子。
電腦拿回家後,馮先生發現了配置情況與其要求不一致,找到櫃臺才瞭解了其中原因。但馮先生認為店方應該按其要求配置電腦,而不應聽其兒子的話隨意更改,要求店方按原價改回配置,店方不同意,理由是上機的配件被拆封,再退回已造成損失,原來的配置如拆零安裝成本又得增加。
新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