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香港新時裝展中,「過江龍」林志玲不僅打頭陣而且還壓軸演出,地位明顯和同臺其他來自中港的模特不同,而且換了三套衣服的她上臺只有10分鐘左右,酬勞卻是20萬港元!頂著「臺灣第一美女」的光環,在各大重要頒獎晚會上均能看到林志玲美麗動人的身姿,聽到她銷魂蝕骨地背大段小段的台詞,千嬌百媚地向嘉賓投懷送抱。看來節目主持得好不好都是無關緊要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在「芸芸眾星」中突圍而出。
30歲高齡還勇闖娛樂圈的林志玲,在她「冉冉升起」的星路上,憑著對自我的不斷炒作,終於找到了一條「走紅」的捷徑。
第一招「借緋聞上位」
在成為「第一名模」前,林志玲只是臺灣千千萬萬個模特中普通的一員,甚至還做過「死敵」蕭薔的替身。但是,「才貌雙全」的她怎麼甘心做一個碌碌無名之輩?於是,她便甩出了進軍娛樂圈的第一招---「借緋聞上位」。
她先向媒體「不小心」透露了自己和言承旭在同一屋檐下共處了9小時。這一「無心」的疏忽使她一夜之間上了臺灣各大報紙的娛樂版頭條,雖然,幾乎所有的報紙都以「言承旭與女模夜返家中共度9小時」為題,但這已經讓人開始注意這個「言承旭的女友」了。事後,林志玲又出面闢謠,稱自己只是和言承旭住在同一個社區,並不在同一單位,所以難免讓人誤解,她說:「我不是公眾人物,生活再簡單不過,跟言承旭是很久之前認識的朋友,只是單純的好朋友關係。」然而新聞出爐的第二天,林志玲便如願以償地正式主持東風臺(臺灣一電視臺)的節目,踏出了走紅娛樂圈的第一步。
除了言承旭之外,林志玲還傳出與日本一男模有緋聞,據說此人比言承旭「有相貌、有學歷」。消息一出,臺灣媒體紛紛以「林志玲的真命天子」大肆報導。不久後林志玲便飛去日本做產品代言,開始向臺灣以外的市場進軍。這麼巧合的事情,如果說不是故意策劃,那比中獎的機率還要低。
第二招「自抬身價」
在娛樂圈混了個臉熟之後,名模林志玲又開始向「錢」看齊,製造新聞讓自己的身價向「名模」的標準邁進。
有媒體曾經收到風聲,說林志玲被臺灣首富林百裡以數千萬的價錢包養,但饒是再高超的狗仔隊也無法找到確鑿的證據,為何有這樣「空穴來風」的說法呢?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本人編出來的消息。
不久前,有消息又爆出林志玲以幾萬美元的價錢在美國走臺,卻被黑幫逼迫陪吃飯的新聞。後來有圈內人對這個消息提出了質疑,表示何以經紀人公司會在沒有弄清楚登臺的性質之下讓旗下模特貿然出動。於是有人便出言「打假」,覺得此新聞應該是「無風起浪」。但是,這個消息卻讓林志玲連續好幾天都佔據了娛樂頭條的位置。
不僅如此,林志玲還以明星自居,自爆說李安曾主動找她出演《臥虎藏龍前傳》中江南名妓一角,自己很快要進軍大銀幕了。可惜「熱臉貼上了冷屁股」,不領情的李安稱自己根本不認識誰是林志玲。即便如此,林志玲仍成功地為自己製造了一次被新聞熱炒的機會。
第三招「製造意外」
在「周侯戀」出爐後,幾乎全臺灣的報紙版面都被「周侯」佔據,其他藝人很難分到一杯羹。為了搶回版面,林志玲和言承旭的親密照片在這時順理成章地被「盜用」了。其實,如果照片真的是在自己的手機中,怎麼會讓別人給「盜用」?而且還是因為手機拿去「維修」才被盜的,如此「不小心」將自己的隱私「公諸於眾」,實在讓人起疑。而且事情還沒完沒了,又跑出一個「維修手機」的「小弟」自首,接著,林媽媽態度強硬地要控告對方。大膽替「小弟」說一句:「並不是我要侵犯你的隱私,而是你自己把隱私送上門來的!」而最重要的是,在這一事件中,各大報刊的標題已不再用「言承旭女友」為題,而是「林志玲與言承旭浴袍照曝光」,昔日的小模特如今已成為話題主角。
「緋聞」進行到此時,男主角已圓滿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於是,林志玲便又「一時口疏」暗示言承旭是同性戀,急急撇清自己與言承旭並非戀人而是「姐妹」。靠緋聞上位,最終以回歸清純收場,林志玲真是處心積慮、步步為營。
第四招「公開索抱」
為了讓自己的名氣再上一層樓,林志玲開始使出另一招:索抱,而且是索名人的抱。在臺灣金馬獎上,梁朝偉、劉德華的懷抱都成了她的「囊中物」,而且,還要配上對劉德華的誇張崇拜表情。試想一下,嗲嗲的一個小女人的要求,而且只是簡單的一個擁抱,難道可以當面拒絕?於是她便更加出名,順利地漂洋過海「抱」到了香港的金像獎,還被黃秋生主動要求「抱一個」,她的苦心總算沒有白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