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9-02 23:57:00作者:
中國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九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其中規定學校不得干涉與禁止大學生結婚。從此以後,中國大學生有結婚的權利。
不過,學生擁有這項權利不見得就會去使用,上海新聞晨報今天報導,許多大學生都表示,在沒有經濟條件下,不會考慮在求學時期結婚。北京第二外語大學等校學生說:「允許大學生結婚應該是件好事,我不會那麼做,但我應該有這種權利。」
許多學生認為,新規定取消不允許大學生結婚的舊條款是對大學生合法權利的尊重,是社會與法制進步的體現,但自己不會選擇在校期間結婚。
隨著禁婚令的解除,女方是否被允許懷孕等問題也開始出現。北京清華大學人員認為,從法律來說,在校大學生有生育的權利,但學校做為教育機構,不會加以提倡。
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