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破產法的規定,原來可以按照破產法第7章申請完全破產、免除債務、重頭開始的人,如今則可能被破產法院要求按照破產法第13章處理,在5年內陸續償還部分債務。
破產理念發生了變化*
美國破產研究所所長佩恩在接受本臺記者採訪時說,這是自1978年以來美國破產法最大的變革,是破產的理念發生了變化:
「新法不再把免除債務看成是理所當然的結果,而是要審查申請破產者是否有能力償還部分債務,如果確實是這種情況的話,就鼓勵申請人通過破產法第13章的規定償還部分債務。」
新破產法的具體規定是,申請破產者要符合破產法第7章的條件,就必須通過一個測試,綜合申請人過去半年的平均收入、申請人所在州的平均收入,以及申請人的日常開銷等各項因素,決定申請人是否有能力償還部分債務。
搶在新法生效前遞交破產申請*
儘管美國破產研究所所長佩恩估計,在申請破產的人當中,可能只有5%到10%的人會受到新法的影響,但是鑒於對新法的恐懼,美國人還是紛紛趕往破產律師樓,搶在新法生效前遞出自己的破產申請。美國維吉尼亞州的破產律師勞姆在接受本臺採訪時說:「我最近忙得連停下來數一數到底受理了多少個案子的時間都沒有,我最近幾個星期向法院提交的破產申請案比過去幾個月的都多。」
統計數字顯示,在10月1號結束的那個星期裡,美國各地的破產法院平均每天能收到1萬3千多份破產申請,幾乎是8月份的兩倍。
支持:新法堵住了原來的漏洞*
新破產法的出臺代表著信用卡公司的勝利,因為根據破產法第7章申請破產的人,信用卡債務基本上可以一筆勾銷。代表銀行和信用卡公司利益的美國銀行家協會的女發言人費希爾表示,新破產法堵住了原來的漏洞。
她說:「根據美國聯邦調查局的統計,在申請破產的全部案件中,有大約10%的案子都存在某種程度的對破產法第7章的濫用。2004年總共有160萬個申請破產的案件,也就是說其中16萬個案子存在濫用的情況,這是一個很大的數目。」
反對:新法堵死了從頭開始的路*
但是,反對新破產法規定的消費者權益保護人士卻提出,很多債臺高筑、不得不申請破產的人其實都是因為遇到了突發事件,比如說失業、離婚、身患重病等,新破產法堵死了讓這些人從頭開始的出路。
對此,破產律師勞姆說:「我從業以來,從來沒有遇到過想鑽空子的當事人。大多數走進我律師事務所的人,都希望我能給他們出謀劃策,盡量避免申請破產。」
勞姆補充說,儘管真正受新破產法影響的人的比例很小,但是根據新法,申請人必須提交更多的文件,必須接受消費者信用諮詢,必須參加金融理財的課程,而且因為手續更加繁瑣,律師承擔的責任相對增加,所以申請破產的律師費也會相應提高,這些都是對消費者不利的地方。
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