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11-17 23:48:00作者:
每個人都不一樣,每個人跟物件的關係也不一樣。有的人不喜歡把自己的東西外借他人,有的人則敞開自己的抽屜、櫃櫥、車房,讓朋友隨用隨拿,如果你介乎兩者中間,大概的情形是鄰居可以把你的剪草機搬走一個週末,但同事不能把祖母留給你的的珠寶借走半個小時。
當有人向你借東西,回答之前先想想這件東西對你的重要性,如果這件東西被損壞了會要了你的命,你最好拒絕沒商量。比如你嫂子想借你那條你只穿過一次的粉黃色裙子,但這裙子是你第一次和男友約會時穿的,它對於你的價值遠遠超過一張支票,那麼你決不能讓這條裙子離開你的衣櫃。
如果你覺得用一個「不」字拒絕他人於心不忍,就真誠把理由告訴對方:這是我的心愛食物,我不太放心讓它借出去。
你還可以問自己另一個問題:萬一這物品被損壞了會破壞我和對方的情誼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不借。至於你那13x19寸的烤盤,哪怕借出之後從此再也見不到它了又何妨?
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曾經問人借過東西也借過東西給別人,責任其實都在借方,規矩也很簡單:借東西一定要在說好的時間原樣奉還,借書、 CD等最好主動寫張借條,借電器用品如果把電磁用得差不多暸,應該還主人一套新電磁。另外提出請求的時候最好懂得看對方的臉色,如果對方支支吾吾顧左右而言其它,一定有其難言之處,這時候馬上放棄打算,你們還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