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2-02 22:52:00作者:
美國駐加拿大大使大衛-維金斯表示從2008年1月1日起,加拿大公民可以使用普通身份證明文件就可進入美國,無須使用加拿大護照。
據加通社報導,維金斯表示相信從2007年12月31日午夜12點之後,加國公民僅用駕駛執照等普通證件就能進入美國。
自2004年以來,美國國會一直考慮必須使用護照才能進入美國海關,加拿大公民也不例外。維金斯說新的決定將由美國國土安全部作出,他認為兩國間的人員只須使用普通證件就能來往將有助於提升兩國貿易和促進加國人前往美國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