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政治反抗活動的激進主義傾向,只能在中國專制主義的激進主義特徵中尋找答案。換言之,激進主義的專制是造成激進主義的抗議的原因。中國的問題是並一直是:民間法律努力在政府法西斯統治之下往往半途而廢。責任不在民間。
二、絕食行動與其說是激進的不如是悲劇性的。悲劇性在兩個方面,第一,以身體抗議國家暴行。第二,律師以身體而不是法律抗議國家暴行。這種悲劇性更是民族的悲劇,良心的悲劇,因為在給定的專製法西斯邏輯之內,中國良心一直被剝奪了理性解決問題的談判空間,法律也喪失瞭解決問題的價值。
三、中國自由派知識份子中的「激進主義者」承擔了超過他們自身能承擔的責任,一體四面:知識份子、政治家、信徒和律師。事實上他們即使擔當其中任何一種責任都力不從心。然而這種尷尬的責任仍然不在他們,因為這個國家已經成為一片荒漠,在這地上能發出人類聲音的人屈指可數。如果要反思,不是批評這幾個人是否不務正業或讓我們再一次跌落都激進主義革命的歷史循環之中。而是要反思:更多的「知識份子」、更多的「政治家」、更多的「信徒」和更多的「律師」是不是太「成熟」了,並因為太成熟已經從歷史中消失得無影無蹤。
四、同樣應該反思的恰恰是那種「理性的反思」,這種反思從六四以後就是一種被津津樂道的假道理。這種觀念代表了十幾年來中國評論道德水平的持續下降,他們把專制與黑暗視為既定事實,並放在商業性的寬容之列,而更願意對任何底線上的堅持進行攻擊。他們在聯合起來保衛中國的世界化,保衛我們時代的犬儒主義精神缺陷。
五、不要指責郭飛雄到太石村是否有個人動機,這個問題根本不重要。即使有,也是正常的。正相反,我願意向郭飛雄到太石村的行動表示敬意,他使過去很多半途而廢的維權運動終於有了一個新的突破。需要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如果這也被視為激進,我們的問題不是這種激進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如果我在國內,我將會參與這場激進主義的抗議。如果我不能參與,一定不是因為我更理性,更不是因為他們錯了,僅僅是因為我自己膽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