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中共當局向來都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過去半個多世紀以來,千千萬萬嚮往自由民主和美好生活的善良的國人曾被當局冠以各種荒謬的罪名而遭到迫害,甚至失去生命。暴力和謊言是中共維持他們統治的兩大「法寶」。今天,讓我們通過許萬平案,再一次見證中共當局是如何編造謊言和以莫須有的罪名迫害善良之士的。
首先,細心的讀者也許已經注意到,現已在網路上廣為流傳的對許先生的刑事判決書中數次提及本人。我要感謝他們將我直接了當地稱為敵對分子,因為我的確是這個在中華大地上橫行施虐了半個多世紀的的中共專制政權的義無反顧的敵對分子。然而,我必須嚴正指出:判決書中說我是中國人權重要成員,純屬捏造(原文:「關於唐柏橋身份的情況說明證實:唐柏橋系境外敵對組織「中國人權」的重要成員」)。我過去幫助中國人權開展一些活動,既不是為了名,也不是為了利,我從來沒有擔任過他們組織的任何職務,也沒有拿過他們一分錢報酬。這一點想必中共當局是無法理解的。
其次,在這份判決書中反覆提到許先生幫助其他「民運分子」 向我所在的平等教育基金會申請子女上學的資助(原文:「2003年以來,許萬平多次通過唐向國內「民運分子」何兵、蔣世華、李運生、馬曉明的子女分別提供了400美元以及500美元的資助」)。我百思不得其解:難道這也應該被列入刑事判決書中做為犯罪事實和證據嗎?天底下還有比這更荒謬的事嗎?難道這些尚未成年的孩子們也招惹誰了,以至於要剝奪他們接受他人幫助的權利?難道在當局看來,不僅這些「民運分子」本人罪該萬死,連他們的子女接受教育的權利都應該被剝奪?這是什麼世道?!難道中共當局真的不為他們如此卑劣的行徑感到害臊嗎?
我本想特意說明一下,我們這個平等教育基金會是一批海外華人學者和企業傢俬人集資而創立的。基金會提供的資助全部用於孩子們上學,沒有任何附加條件。這裡面既沒有任何陰謀,更談不上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可是,面對這般毫不講理的傢伙,我都不知從何說起。將這類教育援助也列入刑事犯罪,會讓天下人感到寒心和不齒。判決書中所列事實正說明,許萬平是一位樂於助人、善良理性的守法公民。他的所作所為應該被世人所稱道,被政府所提倡。因此,我真誠地奉勸中共當局,別再做這種愚不可及的事來糟蹋你們的形象了。你們自己不要臉,總還得給你們的子孫後代留點面子吧。
願我的好友許萬平早日重獲自由,望許夫人陳賢英多多珍重,並祝願天下樂於助人之人幸福平安。
(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