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3月2日奈溫(Ne Win)軍隊政變奪權,非法推翻吳努(U Nu)民選議會政府,逮捕所有內閣要員,悍然廢除聯邦憲法,全國進行軍事獨裁統治。
1970年吳努與其同僚逃往泰緬邊境組建「緬甸議會民主黨」與一支約2萬人的軍隊,誓要推翻軍政府,復興多黨議會民主制度。吳努被一致推舉為主席。
1975年因意見不合,吳努出走,波勒耶(Bo Yet Ya)將軍繼任主席,遵星象家指示,波勒耶將軍改「緬甸議會民主黨」為「人民愛國黨」。
1988年8月8日緬甸全國反對軍政府起義失敗,被軍政府屠殺而沒死的學生僧侶市民等湧來解放區。於是所有反政府力量組合為「緬甸民主同盟」DAB(Democratic Alliance of Burma),共同反對軍政府。
1997年,在波昂鼎(Bo Aung Din)的倡議下,「人民愛國黨」恢復原名「緬甸議會民主黨」。該年12月舉行第一屆黨大會,大家一致推選波昂鼎(Bo Aung Din)為「緬甸議會民主黨」主席。
2000年「緬甸議會民主黨」舉行第二屆黨大會,波昂鼎蟬聯黨主席至今。
波昂鼎是二戰期間曾與昂山將軍一同接受過日本軍訓,後來一直在緬甸軍隊擔任領導的老革命家老戰士之親密戰友,英國倫敦大學理科碩士,1987-96 年擔任「復興緬甸民主委員會」(Commettee for Restauration of Democracy in Burma)倫敦代表,1988-99年擔任「緬甸民主同盟」DAB中央委員會委員,1994-96年擔任「緬甸民主同盟」DAB國際代表,1996-98年擔任「緬甸民主同盟」DAB歐洲代表。
波昂鼎大力振興黨與軍隊,為建設「緬甸民主同盟」成為緬甸第一大黨而不斷奮鬥。
「緬甸民主同盟」目標始終明確不移:
*通過談判不行,就要武裝鬥爭;採取種種形式,推翻軍政府獨裁統治。
通過一人一票多黨民主普選,創建未來緬甸民主議會政府.
鑒於美國以民主人權為由,在聯合國安理會本想立案先修理緬甸,以備此後援例修理其眼中釘。恨只恨東盟與緬甸鄰國竟然沒人提出威脅到他們的安全,因而美國的「安理會緬甸提案」就被中國、俄國、南非三票否決掉。
前總理吳努是「緬甸議會民主黨」創始人,也是中緬友好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共同創建者。眼見中國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國際影響日益擴大,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 「不干涉內政」下,又是歷屆緬甸政府與東盟的親密朋友。於是「緬甸議會民主黨」中央委員會就寫信給中國外長李肇星如下:
致
中國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李肇星外交部長
尊敬的李先生:
緬甸軍政府一位高級將領,三月份將訪問貴國。
我們謹代表「緬甸議會民主黨」(Parliamentary Democracy Party of Burma), 請求中國注意緬甸軍政府的本質與身份——該非法集團並不代表緬甸人民,充其量僅能代表非法奪權的軍事集團與狼狽為奸的權錢貿易夥伴。
該非法軍政府以強迫、恫嚇、恐怖、暴力來統治國家。我「緬甸議會民主黨」,完全反對並堅決盡快終止其獨裁統治。
我們相信,邁向民主的中國人民,能夠對緬甸軍政府給予正面影響——讓它把政權交給民主多黨制的臨時平民政府,在聯合國、東盟、歐盟的監督與中國的觀察之下,舉行普選。
我「緬甸議會民主黨」也請求中國:協助規勸緬甸軍政府,促其停止或放棄通過所謂的「國民立憲大會」,妄圖使其非法獨裁統治永久合法化與神聖化——這是我「緬甸議會民主黨」與全體緬甸人民斷然無法接受的。
對這軍政府,我「緬甸議會民主黨」既願意與其進行談判,也採取必要的自衛抵抗——我們甘願拋頭顱、灑熱血,直至廢除其獨裁統治,恢復緬甸民主自由。
我「緬甸議會民主黨」堅信:中國一定能發揮其正面影響力——奉勸軍政府勿再執迷不悟,勿妄自以為在這21世紀突飛猛進的國際環境中,可以繼續進行野蠻的軍事獨裁。
雖然將軍們高級將領們多年來犯下嚴重罪行,但只要他們轉交政權給多黨民主制臨時平民政府,我們會特赦,既往不咎,我們絕對不會判之以叛國罪或其他重刑,也不會送交海牙那種人權法庭追究其侵犯人權罪。
我們請求中國審慎處理軍政府帶來的訂貨單:舉凡用來殺害人民與屠殺武裝反抗者的武器系統、軍火硬體、戰機坦克、槍炮彈藥等,千萬不要賣給他們——對於獨裁暴君踐踏民主,人民完全有權反抗——這是天經地義的。醫療器械、藥品、食品等買賣,我們並無異議。至於財經貸款,則不可太大,嚴防軍政府用於非生產領域——例如裝門面、擺排場。
我「緬甸議會民主黨」請求中國:促成包括軍政府在內的緬甸所有政黨召開圓桌會議,談判如何交權給多黨民主制臨時平民政府。
任務巨大,問題重重,期望中國能夠成功。
緬甸議會民主黨
中央委員會
2007年2月22日於解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