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起文字獄事件在中國大地接連發生,官員們以誹謗打擊民議成了拿手好戲。這種打擊之所以成功,是因為法律成為他們手裡的利器。
一、河南"孟州書案"
河南孟州的六位農民舉報一村辦酒廠的經濟問題,無權無勢的他們印發了小冊子《正義的呼喚》,批評孟州市副市長、市委統統部原副部長等幾名官員!他們的正義沒得到呼喚,倒被"呼喚"進了監獄,遭了半年牢獄之災!這還不算,他們可憐巴巴兩次被拉出去遊街!法院給他們的罪名是"誹謗罪!"
籍東平、閆進先等6個河南孟州市武橋村的農民編髮小冊子7集,最長有115頁,每集500本。措辭激烈,形如檄文。前5集主要針對村委會,如"武橋村委會在造假騙人"、"三問村委會6•18決議為何還不撤銷"。小冊子先是在村裡散發,後派發到市委、政府部門。2006年調查組進駐後,他們編髮了後兩集,"批評"調查組一些工作。"《正義的呼喚》第6集是"舉報趙小平"(趙系調查組成員之一),講述了11年前籍東平敗訴的一場官司:"因趙小平支持閆國先搞不正當競爭,故而收受過閆的巨額賄賂,是一部價值約兩萬元的大哥大。"文中申請趙小平迴避。雖然越被"迴避,"但是,市委並沒有就"大哥大"問題找他談話。
第7集為"八評劉曉春辦案太不公",最後一評稱"劉曉春是為了討好×××(焦作市某領導)才枉法辦案的"。劉曉春是副市長、調查組組長。
2006年6月27日上午,籍東平到檢察院打聽消息。中午一出檢察院大門,兩名便衣跑過來卡住他的脖子,扣上黑頭罩,拉進車裡便走了。 送到另一個鄉鎮派出所後,他被戴上手銬、腳鐐。幾天裡,警方共拘留了7人,其中籍東平等6人為酒廠職工,1人是印刷店老闆。這7人中,其中有5人是中共黨員。
7月26日,孟州市公安局形成了調查報告,認為閆進先、籍東平等6人"涉嫌誹謗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2006年7月13日,天氣炎熱。分別關押在3處的5人(另一名有心臟病,沒有參加)集中到孟州市看守所。他們被押上大卡車,綁上麻繩,脖上掛著紙板,寫著"犯罪嫌疑人×××"
事後,閆進先說:"(遊街的)還有其他人,殺人的,詐騙的......" "警車開道,有三四輛大卡車,開到市委對面的廣場上。"在那裡召開"公開處理大會",孟州市政法委書記參會。 在當晚的電視新聞中,閆進先首先出現在鏡頭裡:他被迫跪倒在地,隨後反剪雙手,捆上麻繩。
播音員洪亮的宣告,夾雜著現場刺耳的喊叫聲。"或誣告陷害、無序上訪、擾亂社會秩序......嚴重影響了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嚴重影響了我市爭創新優勢、實現新跨越的實施。這次公開處理大會,是政法機關硬起手腕抓環境,優化環境促發展行動取得的優異戰果。"
7天後,他們又被押去遊街。這次是到各個鄉鎮,但沒有去武橋村,2006年11月,孟州市法院第一次開庭。6人穿著不同顏色的號服,站在被告席上。"受害人"和"證人"沒有出庭。籍東平拿著二十多張手寫的辯護意見詞,卻一直沒有機會說話。後來,籍東平忍無可忍,大聲抗議道:"如果不讓我作最後的陳述,我就碰死在這裡!"
一個多月後第二次開庭,雙方就上述問題爭論不休。一名政法系統的官員私下覺得孟州市公安局偵查程序不當,他認為市公安局應當把"大哥大"問題轉交給有管轄權的單位落實後才能審判。第二次庭審結束後,籍東平等6人終能取保候審。
2007年5月,孟州市法院作出判決,認為6人"公然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並且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誹謗罪,且系共同犯罪,但"判決書"的話頭一轉說: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
更可笑地是,作為"罪犯",這5名黨員都沒有受到黨紀處分。
因為進監獄、遊街、審判。閆進先的大兒子和談了半年戀愛的對象吹了,原因是兒子有"一個被遊街示眾的爹"。閆妻跑去做工作:"我家進先不偷不搶,是為了正義。"姑娘母親說:"沒有關係。"可姑娘不同意。
河南孟州"書禍事件"反映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之艱難,暴露出刑事法治肌體上有兩塊亟待割除的癰疽--遊街示眾和因言獲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