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年前,有位瑞典青年學者寫了本書,名叫《不公正的看法》。他在書中說,西方人之所以不理解東方,就是因為總是高高在上,有一種強烈的文化優越感。最近,我在雜誌上讀到一位瑞典學者依據此書的觀點,來解讀包括瑞典人在內的西方人面對中國崛起的心態。他認為,西方人對中國的擔心、憂慮,甚至恐懼,大體上都與這種高居講壇之上的心理有關。
在不久前的瑞典之行中,我和一位瑞典朋友談起這個觀點。他沒有正面表示自己的看法,卻講了去年他在中國旅遊時看到的一幕。那是在北方一座城市郊區的十字路口,一輛黑色的奧迪轎車在紅燈亮後,竟毫不猶豫地衝了過去,而另一條道上已停下來的兩輛小車,也跟著加大油門闖了過去。朋友和我談完這件事,用一種近乎於輕描淡寫的口氣說了一句:"這需要一個過程。"
朋友的講述讓我想到了瑞典人對法律的敬畏。當瑞典人看到某些中國人如此輕慢地對待法規之時,他們心中難免就會對中國有更多的擔憂。而這樣的所見所聞會不會也在無形中讓他們有了更多的優越感呢?
我們常說,現代化需要兩個層面的基礎建設,一是硬體,比如高速公路、高樓大廈等;二是軟體,比如遵紀守法的習慣和道德觀念等。前者可能比較容易在較短的時間內建成,後者則需要長時間的積累。現在我們體驗到的一些中西間的文化隔膜,有不少就是因為後者的差距而造成的。
在幾乎所有介紹瑞典的書籍中,都會提到瑞典人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記得新華社記者曾寫過一篇報導,稱瑞典政府一年發布近500條新的法令法規,絕大多數都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比如,2006年,瑞典的酒吧和餐館開始實行全面禁菸制。寒風中顫抖著過煙癮的人們雖然抱怨連連,但半年後的調查表明,違反此項新法令的比例連1%都不到。
瑞典人之所以會如此遵紀守法,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數百年來長期生活在法律社會之中。現代瑞典法律的肇始大體上可以追溯到13世紀初。儘管與那時相比,現代法律的條文有了很大的"進化",但那部古典法規所追求的公正合法的基本思想卻沒有變化。
據《瑞典史》記述,當時,各地農民們為瞭解決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要發生的一些爭執,制定了一些規則。而在各省法典中最早的一部就是《韋斯特耶特蘭法》,它帶有很強烈的宗教色彩,大體上體現了宗教的理想,即建立一個公正和平、和睦相處的社會。
按照這部法典,殺人、綁架要受到懲罰,偷竊、罵人要被罰款。最早的公民理念也在法規中顯現而出,比如,法規稱瑞典人可以承認一個國王,但也可以把他廢黜。即瑞典是一個由選舉產生的君主國家,誰來統治,要由國民的意志來決定。據說,最早的"法官"對所有這些法規倒背如流,如果有人干了違法的事,他就負責將大家召集在一起,宣讀法律,執行法規。
瑞典是一個崇尚自由的民族,但也深深地懂得自由首先意味著公正,意味著遵紀守法。可以說,數百年來,法制觀念已經成為這個北歐民族性格中最突出的特徵。至今,人們仍然常常吟誦15世紀中大主教托馬斯·希蒙森的著名詩句:"自由是最美好的事情,也是世界上最值得追求的事情,而只有秉持公正的人才能享受自由,如果你尊重自己,就應愛自由勝於愛黃金,因為自由可以帶來榮耀。"
瑞典人的法律文化傳統是幾百年積累而成的,也成為他們內心深處用以觀察這個世界的一面鏡子。如今的地球正在變成一個村落,到中國來串串門不是件很難的事。瑞典人,或者別的西方國家的人不再像以往那樣,隔著大牆揣摩背後的中國人,更不會再像上世紀50年代那樣,把中國想像成為一個美好的烏托邦社會。
但是,一個真實的中國未必會像我們所期盼的那樣,使隔膜減少,正像那個瑞典人看到的中國街頭的一幕,有的時候,它反而會產生出更多的隔膜與誤解,我們需要的可能是更多的內省,而不只是一味地責怪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