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9-15 22:20:00作者:雅客
明朝御史陳智出巡八閩時候,有讀書人張生,因為殺人將要被處死,陳智看其神情,覺的有冤情,詢問張生,張生說:"鄰居王婆早將女兒許配給我,我家已經納了聘禮。不幸前不久我父母雙雙病故,我家貧無力,王婆背棄了婚約,她女兒不肯,私下派丫鬟來約我晚上到某地,希望能將聘禮還我,然後才肯答應她母親。我和同舍的楊生商量,楊生勸我不要去赴約。那天晚上,我沒有去,但王婆女兒和她丫鬟卻不知被何人殺死,王婆將我告到官府,我受不了嚴刑拷打,只好胡亂認罪。"陳智派人去叫楊生來,楊生來了面色大變,全身發抖,倒地伏罪,於是張生得以無罪釋放。
刑求在歷史上被廣泛使用,像李斯、岳飛、袁崇煥等人都領教過,因為刑求製造了太多冤案,所以在當今主流社會被嚴厲禁止,可惜在中共體制下,它依然是鎮壓、恐嚇人民的主要手段之一。
(《雙槐歲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