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的15歲兒子在學校離奇死亡。官方的結論是自殺,但是廖祖笙夫婦認為這不是事實。他們認為是老師殺害了他們的兒子。因為廖祖笙曾經寫文章揭露該學校亂收費和其他劣行。
洛杉磯時報北京分社社長邁馬克(Mark Magnier)一篇題為"腐敗污染了中國生活中的方方面面"(Corruption taints every facet of life in China)的報導說,對億萬中國人來說,腐敗已經是司空見慣的日常經驗,受腐敗污染的,不只是工商企業,農村和工廠,還有學校,而且從潛在意義上說,包括了任何有可能與官場有接觸的公民。
逆水行舟還是隨波逐流
廖祖笙的15歲兒子在學校離奇死亡。廖祖笙兩年來一直在追究死因(資料圖片)
報導說,作家廖祖笙是一位復員軍人,也是入黨多年的共產黨員。他的妻子說,黃岐中學的官員在廖祖笙將學校亂收費的事情公開後,學校就將矛頭對準了他們家。
廖祖笙曾撰文揭露校方以"擇校費"為名,收取每位學生相當於3900美元的費用,甚至連收據都不給開。
他還在網際網路上發布過數篇文章,揭露中國無處不在的腐敗和浪費。
他們說,令他們感到挫折的是,警察對他們的騷擾和體製成為他們伸張正義的障礙,包括官方拒絕公布他們兒子的驗屍報告。這促使廖祖笙夫婦決定,自己來調查清楚兒子的死因。
他們說,他們瞭解到,一些目擊證人受到警方的恐嚇,這更使得他們相信他們瞭解到的事實:兩年前的那個晚上,兒子廖夢君所在班級的班主任、兩名教師和一名校警攻擊了廖夢君。
但是,他們的觀點又是難以核實的,因為目擊證人由於害怕報復,往往保持緘默。而中國並沒有獨立的警察,法院系統或媒體。
照佛山市的宣傳部長所說,廖夢君是因為偷竊被抓獲,繼而攻擊他的教師,最後自殺的。而警方和負責處理此案的政府有關人士都拒絕就此發表評論。其中一名據說涉案的、叫梁西波(Liang Xibo,音譯)的教師說,那一天他一直在他的辦公室裡,沒有看到或聽到任何關於此案的東西。
近94%的人認為在中國做生意,給回扣、好處費和請客送禮的現象普遍;六成公眾對反商業賄賂的成效信心不足。(資料圖片)
後來當地政府官員希望,給廖祖笙夫婦一大筆錢來了結此事。但是對廖祖笙來說,這是想用錢來封住他們的嘴,不讓他們為怨死的兒子伸張正義。當地政府最先是提出,如果廖家銷毀掉所有的證據和不在追究此案,就給廖家相當於2萬美元的人民幣,後來又漲到5萬美元。最後,增加到7萬美元-這相當於廖家幾年的收入了。
他們還催著42歲的陳國英和38歲的廖祖笙,在嚴格的一胎政策下,再生一個孩子,來"替代"失去的孩子,以"減輕痛苦"。
廖祖笙表示,對政府給錢不感興趣。"這是血腥的錢,"他說。
不過在中國,還是有許多人是願意玩這種遊戲的。
在佛山,記者見到一名叫莉莉的40歲左右的家庭婦女。她就像中國的大多數的父母一樣,願意為她唯一的兒子有個好前途進行賄賂。不過莉莉不願意將自己的全名告訴記者,她一邊抿著茶,一邊解釋說,賄賂,是要講究藝術的。她並且描述,她是如何去進行賄賂的:
9年前,當她的兒子到了上小學的年齡時,想到一間好學校去。她發現自己的一個朋友認識當地教育部門的高層官員。於是,他們到了該名男子的辦公室,留下了大約相當於370美元的人民幣,就離開了,並不需要說太多。結果她的兒子就如願進了這間學校。
幾年前,她的兒子又到了該上初中的年齡,但入學考試沒考好。她說,於是她請幾個朋友幫忙,請到一位關鍵人物吃飯。同時,給教育部門的幾個人共共送了相當1200美元的人民幣,並且向那所想進的學校"捐"了1600美元。
最近,莉莉的兒子進入高中。儘管花費了數千美元的打通關係,但是最後關係還是不夠硬,只能進了一所相對不太著名的學校。
莉莉說,她仍然認為,在這上面花的錢還是值得的,即使任何父母都知道,入學畢竟僅僅是第一步。
學生家長們面對的,是學校擅自定出的各種收費,包括對書本、校服和午餐等方面的收費。而各方面串通一氣,主管部門多半是放任不管的,包括送紅包封給有關人,尤其給紅包給那些承擔畢業生高考課目的教師。"如果有50名學生,其中40人給你送了禮,你肯定不會對那另外的10個學生非常盡力,"一位也是為人父的教育系統的官員如是說,"不幸的是,這就是我們的制度,沒有辦法。"
對腐敗的麻木和習以為常
馮明昌由漁販搖身一變成為知名企業家,他與南海兩任財政局長共同騙取、套取國家財政資金17.44億元。(資料圖片)
陶軍(Tao Jun,音譯)說,他已經看到了同樣的腐敗情形也在一個財富和機會的新舞台上活龍活現,那就是在私營企業。
一些私營公司的高層表示,那些掌握有簽訂合同或頒發許可證的地方政府和黨的官員,會伸手要錢和濫用權力。那些跟官員耍滑頭的公司,或者是得罪了官員的企業將會很快接到通知說,有關部門將要來進行例行檢查,這可能就意味著這家企業的一場噩夢要來臨了。
"即使你有租用地方50年的合同,他們也可以說,近期將要把這個地方收回來,"佛山市一位擔心受到報復而不願透露姓名的商人說。
給現金,當然是一種最簡便的做法,不過私營公司主管表示,百貨公司的禮品劵及飯店的就餐券更難追蹤,還有就是,送藝術品和股票,支付"學習考察"行程費用,三陪小姐或支付官員的子女的留學費用,等等。(chinesenewsnet.com)
公司支出賄賂款時,採取分攤到許多個月比集中一次支出,還有幫助受賄人避稅的考慮,曾擔任佛山市一家網際網路公司總經理,現在是一名維權人士的陶軍說。例如該公司就將1400美元的賄賂款分成10個月發出,每月140發放140美元,就是為了避稅,他回憶說。
"這我都知道,因為我簽過就餐券,"陶軍表示,"在中國,要當好人很難。這個制度和系統會使你麻木,完全不辨對錯了。"
公司之間也互相賄賂,然後將這種費用作為成本轉嫁給客戶,並利用賄賂來偷工減料,加快發展或打擊競爭對手。
有時候,醜聞被公開,顯示涉及到數量驚人的錢財。例如,近年來高調報導過的一個案子,就是民營企業家馮明昌貸款詐騙案,牽涉到相當於1.2億美元的人民幣貸款,據說,他行賄了223位銀行工作人員和政府官員。他最後被判處終身監禁,還有一位涉案的銀行工作人員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