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外建設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外建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姚傳銳在任職期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後經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批准,中外建公司紀委於2005年11月1日對姚傳銳依法實施雙規,地點為海淀區翠微路一家賓館的三個房間。為了保證安全,中外建公司在賓館的一層搭建了一個防盜門,用於和外界進行隔離。當時看管他的是李曉雷,而李曉雷並沒有按照規定上交通訊工具。
隨後,姚傳銳用金錢誘惑李曉雷,表示如果救他出去,便可以給其買車、買房。兩人商定後,李曉雷購買了一張手機卡,給姚傳銳的情人劉倩發了簡訊,告知姚傳銳被雙規的地點。姚傳銳通過劉倩給了李曉雷2萬元答謝費。
得知地點後,姚傳銳的侄子姚偉先用假身份證到賓館查看情況,確定姚傳銳的情況後迅速返回深圳告訴了劉倩。隨後,姚傳銳的情人劉倩,兩個侄子姚偉、姚勇軍以及卜超美(在逃)便開始共同商議,制定了用麻醉藥物迷倒看守人員然後搶走姚傳銳;或者直接找人衝進去搶走姚傳銳等多個劫人計畫。最終,他們決定趁工作人員送飯之際衝入房間。計畫決定後姚勇軍等人又聯繫到了姚傳銳的侄女婿戴宏幫忙,戴宏聯繫了老鄉吳某、朱某一起參與搶人行動。
2006年2月21日,戴宏帶領兩名老鄉來到北京,於2月24日與李曉雷在北京南站廣場見面。李曉雷將姚傳銳所寫的紙條交給了戴宏,隨後便辭職離開北京。該紙條上寫明瞭姚傳銳要求解救自己的實施方案。確定紙條的真實性後,戴宏以自己的老闆因經濟糾紛被人扣押在北京,要求幫忙解救為由,聯繫了熊某,熊某又聯繫了楊某等10多人幫忙。
來到北京之後戴宏遂與熊某等人會面,並商討借送飯這個時機進行搶人行動。戴宏先安排吳某和朱某等人入住在姚傳銳被雙規的賓館,為搶人做準備。
2006年2月27日晚上6點,戴宏等人乘黑車來到該賓館。1小時後,趁服務員將食物送往雙規地點時,吳某和朱某上前與看管姚傳銳的工作人員對峙。楊某等數人衝入房間,姚傳銳趁機逃走。隨後,姚傳銳、戴宏和朱、吳二人乘車逃往天津。2月28日,4人在從天津駛往上海的列車上被警方抓獲。
被告人劉倩等17人正在接受審判
經過調查,嫌疑人劉倩曾給了戴宏12萬元人民幣,由戴宏給其他人分發好處費。
根據戴宏等人交代,警方陸續抓獲參與"劫人"的嫌疑人共21人。2006年12月19日,海淀法院對21人做出判決,主犯劉倩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李曉雷獲刑3年,戴宏等其餘19人分別被判處1年到6年不等。2007年6月20日,姚傳銳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獲刑6年6個月。
事發後,姚勇軍、卜超美等人潛逃。警方迅速對該案未到案的嫌疑人進行網上追逃。今年6月,潛逃三年的姚勇軍在湖南被警方抓獲。近日,姚勇軍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檢方批准逮捕。據瞭解,該案仍有數名嫌疑人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