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新華社主辦的《瞭望》週刊日前報導說,政府公布的數據表明,中國2008年因為經濟原因導致的群體事件有八萬起以上,是1993年的十倍。近年來中國政府不再公布具體數據。而今年前六月,中國五百人以上的群體事件又有增加,這是2005年以來首次增加。但報導沒有公布具體數字。報導指出,導致民眾集體抗議的主要原因是:農村征地、房屋拆遷、財富分配不均、社會福利缺乏,以及腐敗氾濫等。今年8月初,陝西省鳳翔縣長青鎮孫家南頭村等幾個村的近千名兒童發生鉛中毒事件,當地村民發起數千人的示威。目前陝西省環保廳已經查明說,這次污染事件的主要責任者是東嶺公司,縣區環境監測有漏洞。當地孫家南頭村的村民曹林倉說,目前政府解決問題的方法是要村民搬遷:"現在把農民簡直氣得沒法兒說,現在那不照收預約統一的一個村子、預約保證戶讓你搬遷。你搬遷,農民現在提出的要求,那些村是要生存的,要是你不答應,他就不捨得花功夫找你談話。就叫你搬,要求不搬,而對方不負責任,把各家這個面積乘除做一個結一個是不是?一個平方米,一個平房,對換一個平房噢。他們覺得他們只對我們交這個房付,要折舊!還要我們自己拿錢。房子折舊的話,我這個是八幾年蓋的房子,他給你折舊的話,等於是我兩個新房換來一個新房,社會上那有這個道理呢!"
村民曹林倉表示,為了抗議鉛污染和強制搬遷,他們四個村的村民多次舉行抗議,但都被警察驅散:"現在問題的話,這個群眾的話我們不提...,統一這個部署,我們不搬!另一個你給14歲以下的兒童檢查了,有的還在醫院裡面住著,有的沒有住回來了,你該住就得住。這是第一個。第二個群眾要求凡是14歲以上的老少都要檢查。現在整個群眾的意思想得搬遷不搬遷了,那你現在群眾咋生活嗎?"
四川自貢市紅旗鄉的維權人士劉正有說,在中國由於弱勢群體缺乏表達意見的渠道,政府官員侵犯民眾利益,卻不允許批評。上訪的人隨時遭到逮捕或被驅趕、導致民眾除了走上街頭集體抗爭以外,別無選擇:"因為我所瞭解的是凡是涉及土地和房屋強拆,法院根本不受理。還有一個受理了以後,也是個敗訴,從來我還沒有看到失地農民和失房農民有勝訴的消息,是寥寥無幾。"
劉正有說,中國大規模群體事件的出現大多是因為缺乏制度性的對話機制:"我們國家是個低人權國家,所以就造成了公權力上級得不到約束,加上法制又不健全,所以說他們就可以無法無天地來侵害公民的人權。我認為他們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劉正有認為,中國要預防群體性暴力事件的重演,就應該在民眾與政府及企業之間建立制度性的集體談判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