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還是能間接反映2009房價漲幅的,這可指導銀行控制區域信貸風險。
近日,多家商業銀行人士透露,總行進一步收緊了政府融資平臺和房地產行業貸款。收緊房貸當然是在高房價的語境下出臺的。但是,房價到底上漲了多少?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2009年12月份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指數」顯示:70大中城市12月份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同比上漲7.8%。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和重慶四個直轄市的指數同比分別上漲9.2%、8.7%、7.4%和6.3%。這些數字在變動方向上與城市居民的感受一致,但是幅度卻有很大的差異。
然而,從統計局按月公布的「商品房銷售面積和銷售額增長情況」當中,則會看到不同的景象。2009年前11個月,全國累計銷售商品房7.5億平方米,實現銷售額3.6萬億元。銷售面積和銷售額同比分別增長53%和86.8%——銷售額增長比銷售面積增長快了33.8個百分點。由此不難計算出:2009年前11個月全國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同比上漲了22%。運用同樣的方法,可以計算出北京、天津、上海和重慶四個直轄市的銷售價格同期分別上漲了11%、17%、50%和22%。
上述計算結果當中,2009年前11個月上海商品房價格同比上漲了50%,與居民感受到的價格變化比較接近,但是與發改委公布的12月份上海房屋銷售價格指數7.4%相差近7倍。如果這兩組數字都可信的話,那麼可能出現了以下兩種情形之一:一是上海房價在2009年12月出現了顯著下跌。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按照發改委公布的環比指數,上海12月份房屋銷售價格比11月上升了1.3%。剩下的只有另一種可能:2008年四季度,上海的房價出現了跳躍式上升。儘管台階上下價格相差50%,但是2008年的12月和2009年的12月同處於台階之上,所以同比漲幅較小。
那麼,北京、天津的房價上漲,又被數據掩埋在了哪裡?其奧妙在於下面提到的兩張報表。把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09年前10個月和前11個月的兩張「商品房銷售面積和銷售額增長情況」表格放在一起,把銷售面積和銷售額相減,可以得出2009年11月份商品房銷售面積和銷售額。在全國層面,這兩個數字是8834.4萬平方米和4458億元。然後,再用表上提供的增長率數據反推並計算出2008年11月份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和銷售額,分別是4429.5萬平方米和1671億元。這樣,我們可以計算出2008年11月和2009年11月全國商品房銷售價格,分別是3772元/平方米和5046元/平方米,以及,2009年11月份全國商品房銷售價格比2008年11月上漲了33.8%。
按照同樣方法計算出來的2009年11月份分地區數字顯示:東部地區商品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33.4%,漲幅與全國平均水平相當;中部地區單月同比漲幅為44.7%,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西部地區同比漲幅23%,低於全國平均水平。這和區域經濟增長率在過去一年裡的差異是一致的。基於商品房銷售面積和銷售額的計算還發現其他幾個房價增長迅速的地區:海南省2009年11月份商品房銷售價格同比漲幅居全國之首,達到110.5%。同期,貴州和甘肅的商品房銷售價格分別上漲了58.8%和51.5%。
總之,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字其實還是能夠間接反映2009年國內各地區房價普遍而又有區別的快速上漲程度,與各區域經濟增長的速度和居民日常感受比較一致,因此也能夠指導商業銀行控制區域信貸風險,也可以為宏觀經濟政策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