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5-09 00:46:22作者:
租賃合同(rentalcontract),是租客與房東簽訂的書面契約,具有約束力和法律效力,所以,在簽訂前租客務必細讀並理解每一條條款,每一個字眼。
為幫助租客簽訂租約,加拿大按揭及房屋公司(Canada Mortgage and Housing Corporation,簡稱 CMHC)列舉了以下一般合同條款內容:
·合約雙方的姓名、聯繫方式,包括電話、傳真、email地址以及緊急聯繫方式等。
·所租房屋的地址。
·每月的房租,及其包括的費用,例如水電費、停車費、有線電視費、網費等。
·每月交租的日期(例如,每月的第一天),以及允許房東今後上漲房租的範圍。
·任何租用或損害賠償的押金是多少。
·租賃方式(例如,年租、月租或周租)。
·合同到期前,欲進行合同終止或取消,或轉租的條件。
·合同終止前的通知時間(例如提前一個月或60天通知)。
·租賃期間,什麼需要租客負責保養和維修。
·是否還有其它的限制和要求,例如是否允許抽煙、使用水床或養寵物等。
·何時、何種方式下房東可以進入房間進行維修,或帶其他租客來看房(租客欲搬走時)。
·更改租約或出現爭端時應怎樣解決。
諮詢或下載CMHC提供的《租房指南》(Your Guide to Renting aHome),可登陸www.cmhc.ca網站。經過60多年的發展,CMHC已經成為加拿大提供客觀、可信住房知識的全國性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