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幾乎所有的國家(中共國除外)都尊循最古老的「屬血」原則來確認國籍。此外,還有「屬地」原則…。但這不是我的發明,前者是《世界人權宣言》的規定,而後者則是公認的事實。有一位「都人」(王錦松)在《中國觀察》上說:按照舊法律名詞,中國傳統的國籍政策是屬血(desanguinis)原則。即只問祖籍,不問出生地點。以後者為準的叫做屬地(desolis)原則。
現行的中共「國籍法」兩者都不是。來源河南日報的王暉在文章中說:國籍的確認主要有兩種:(1)依血統,血統主義(jus sanguinis)不論出生地,只要其父母一方為本國人,則子女就獲得父母一方或兩方的國籍。(2)依出生地,屬地主義。(jus soli)這兩種國籍的歸依法都體現了天賦人權的理念。因為子女在18歲之前沒有自理生活的能力,必倚賴父母親生活,父母的家必是他的家,父母的國必是他的國。而屬地主義的天賦人權理念就更明顯了,生在這塊土地上就是這塊地的主人,就有居住權,當然也就是這個國家理所當然的公民了。
至於中共「國籍法」第四條--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說是「屬地屬人相結合的原則」。這種吹捧實在是強詞奪理,自欺欺人之說。屬血原則是只問祖籍,不問出生點。屬地原則是不問祖籍,只問出生點。這兩個原則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概念豈能混淆黑白?黑中加白是什麼顏色?既不屬黑又不屬白,也即既不屬血又不屬地的不倫不類的「中國特色」。中國早期的屬血,屬地原則保護了很多無辜兒童的生存權。在抗日戰爭結束後,很多戰死的,離散的日本人的子女都有中國籍在中國合法生活長大。像錢學森的兩個子女都生在美國,但錢老夫婦是中國人,子女也有中國籍。但現在生在美國的孩子就被剝奪了中國籍,如郎平、姚明、李連杰的子女、鄧小平的孫子都沒有中國籍了,但他們有特權,所以最倒霉的是老百姓。
其實,上面的各種情況都和本人無關,中共講究誅連,愛查祖宗三代。不管是第二條或第四條,我的祖宗三代都是漢族,而且本人生在中國,無論如何都是響噹噹的中國人,這個響噹噹的中國人當了五十多年,現在卻被取消了中國籍,豈非怪事?當然有人會大叫,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請問這第三條不承認雙重國籍是屬血,屬地還是屬人屬地相結合?它什麼都不屬卻來勢洶洶橫掃一切;第二,四條全被它吃光,全都變零!既是如此,何必要第二,四條充門面?只要第三條就夠了。一個「崛起」的大國制訂出如此矛盾粗劣的國籍法,不是把咱中國人的臉面都丟盡了嗎?
有網友發問:既然有屬血原則,美國是移民國家。父母,祖父母來自不同國家,兒女可以懷惴三,四本護照了?是的,我在幾篇文章中都舉例說明這個現象。如果父母親各為英、法國人,子女生在美國,他就有三個國籍,如果嫁個德國人,還可申請德國籍。美國每年批准近1百萬移民,意味著有一百萬人有美國籍。隨著開放,交通的便捷,地球在縮小為地球村。現在的一些歐洲小國不是成立了歐共體,歐元通用…。當然,中共國例外。一個執政黨公僕連主人(中國公民)都容不下,都要藉口取消他們的國籍。它敢讓外國人移民成中國公民嗎?中共倒行逆施,把公民當奴隸,隨意剝奪其國籍已是人神共憤!裴濟籍東莞人在抗議中共解除其中國國籍的文章中說:「推翻中共,驅逐馬列,重建中華是海外華人的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