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被押解回渝現場圖片
7月7日,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在重慶被執行死刑。據大陸媒體報導,曾經身處高官位置的文強生活奢侈、糜爛,僅其客廳裡的水晶燈價值就達10餘萬元,而且還長期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是六個重慶黑社會組織的保護傘。按照中共官方的說法,如此「作惡多端的官員,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問題是,殺了文強,民憤就平了嗎?非也。現實的情況是:一個文強倒下了,千百萬個文強還立在世間;千百萬個立在世間的文強,已經、正在引起多少的民憤?中共有能力處理嗎?而且有多少老百姓早已對中共的反腐不再抱任何希望?
另一方面,殺了文強,中共其他官員就怕了嗎?非也。中共官員依舊是「前腐後繼」。僅舉一例。三年前,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因貪污受賄被執行死刑;三年後的今天,藥監局副局長等一批官員再次落馬,或被雙規,或被批捕。如果這次落馬的官員在鄭筱萸死後懂得害怕,也就不會有今天的下場了。所以文強之死,也自然不會阻止其他官員腐敗的腳步。
是什麼原因使中共官員無視「警示」,而要「前腐後繼」?
一方面在於官員權力缺乏監督、運作不透明,而且中共大大小小的官員均非民選,而是由某個更高級別領導直接提拔錄用的。也就是說,只要一黨專政還存在,獨立的監督體制就根本不可能建立,中共官員就會利用手中權力不斷牟取私利,想從制度上遏制腐敗也就成了空談。在官員們看來,那些被處以極刑的官員很多不過是權力鬥爭的犧牲品,黨內的權力分配規則並沒有改變。
另一方面,中共自建政以來,持續破壞傳統文化,泯滅良知,這導致中國社會信仰缺失,道德淪喪,追逐利益不僅成為許多普通人,而且成為諸多官員的最高目標。在當今中國大陸,官員通過官倒、出售工程承辦權、賣官鬻爵等獲取經濟利益的比比皆是。
2001年原瀋陽市市長慕綏新貪污受賄案中,共牽涉到地方16個「一把手」,當地賣官成風,形成了市長收局長們的錢,局長收處長們的,處長再收科長的「官場潛規則」。而黑龍江省的韓桂芝、馬德買官賣官案涉及領導幹部900多人,包括多名省級幹部,上百名地市級幹部。被雙規的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據說是花了3000萬才當上的。而國家級貧困縣河南上蔡縣原縣委書記楊松泉,更把官位像古董一樣明碼標價,財政局長40萬元;人民醫院院長30萬元;各鄉黨委書記6萬元至10萬元不等……
官場商業化,必然導致官員劣質化、流氓化、黑社會化。看來,希望官員們在道德上自律,不做這種齷齪之事根本是緣木求魚。
一個問題是,為什麼中共屢屢的「殺一儆百」卻效果甚微?中共官員們真的不怕死嗎?非也。看看近年來中共處置的政府官員數量,因為貪腐而「東窗事發」淪為階下囚徒的不到3%,可見中共反腐是如何的雷聲大、雨點小了。在官員們,中共高層腐敗不在少數,「上行下效」,自然無可厚非;而且只要在領導集團內部按權力、身份把利益擺平,就一切OK了。因為大家既有了資本,又有了政績;既合乎了政策,又合乎了法律。而這個利益集團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每個人的利益都與他人緊密相連。
難怪「罪惡纍纍」、深諳官場腐敗內幕的文強也要不斷喊冤,並說出了「我要死了,誰也好不了」的恐嚇之語。只是文強沒有想到的是,既然有人要他死,他就一定得死,否則那個幕後的「利益集團」該怎麼辦?文強的死換來的是幕後那些人的平安,也許,從這個意義上講,文強死的的確冤了些。
此外,不少官員們早已為自己想好了退路:貪夠了,就移民,免得哪天成為中共的靶子。據北京市檢察院公布的數據,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截至2008年年底,中國大陸外逃官員人數高達1.6萬至1.8萬人,外逃攜帶款項達8千億元人民幣。二十年來,檢察機關共批捕26萬餘人,立案偵查的貪污賄賂案件達1.6萬件。而這個數目迄今依舊是繼續攀升。
或許,正是因為中共官員們抱著「上行下效、法不責眾、貪夠了就移民」的心理而對中共偶爾對官員顯露的「猙獰」視而不見,從而「前腐後繼」了。如今,五十步與百步之間的貪腐官員已經佔了絕大多數。
而在目前社會動盪加劇的情況下,業已喪失了精神上凝聚力的中共,為了維持一黨專制,控制百姓,又不得不任由官員貪腐,所以反腐力度也就是小兒科了。
由此可見,中共官員的腐敗問題在一黨專制下是根本沒有根除的可能,不過,毫無疑問,這些官員們組成的利益集團正在成為中共的掘墓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