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夜色蒼茫,叢林間黑暗無際。能照耀我們蹣跚前行的,除了惺惺相惜,剩下的唯有心頭良知的星光。我在血淚中穿行四年,走不出夜的叢林。而許多行者,則在暗夜霜行草宿了半個多世紀。黑夜堅拒光明,夜色固化在了墨黑裡。
顫音此起彼伏,劃破夜的沉寂。暮色是弱肉強食的搖籃,昏黑中有狼群在奔突,有吸血蝙蝠在狂歡,有蚊蟲快意於長夜,嗡嗡飛向牧童和羊群……慟哭和哀鳴四起,夜鳥驚飛,花顏失色,墨黑的山野有嗜血的歡歌在狂野地傳唱。
在人吃人、人整人、人搶人的長夜,我們見識了太多黑暗手法的下流,也有著與日俱增的憤怒和無奈。我們知道,哪怕是叢林間的一朵花一株草,也不該永遠隸屬於黑暗。可為什麼,陽光總也映照不了這片幽暗的山野?為什麼?
我們曾將自己視為這廣袤山野的一部分,當山野荒草蔓生時,我們也曾像愛惜自己的莊園一樣,積極致力於除草。卻有「莊園主」咆哮:表皮刨刨就好,切莫觸及荒草根部,否則不但要繳了你的耙子,還要強加給你屈辱與傷悲。
於是我們踽踽而行,在今夜掙扎得越發無所適從。我們知道人長了一張嘴,除了用以飲食,還有一個功能就是言說,而文字的表達,正如我們日常口頭的言說,行使的是天賦人權。我們往往忘了在黑夜行使這權利,會禍從天降。
黑夜的供桌上,漸漸堆滿各式各樣的祭品,祭品的種類還在不斷增加。我和我唯一的孩子,同樣也是黑夜供桌上所擺放的祭品。有個優秀且陽光的未成年人,被黑夜凶狂吞噬迄今,已是整整四年,歷史知道他的名字叫作廖夢君。
二
我在夜色加劇氾濫中寫作此文,不單是為了悼念慘烈遇害的廖夢君,也不單是為了悼念我自己。我在幾年前就已經說過:「我甚至常常覺得自己只是象徵性地活著,其實我已經死去多時。」往後的我,將會更像是廢人和活死人。
人盡皆知我月初發表不再寫作政論、時評的聲明,是黑夜壓迫的一種結果。當時在我和有司之間發生了什麼,你或能想到,或已遠遠超出了你的想像。我的人生如此波瀾起伏,家破人亡後又成了「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
我在回答警察「訊問」時,內心自我告誡:他們是我的鄉親,他們只是在奉命行事,他們對於是與非、對與錯、罪與非罪,也會有起碼的認知和判斷。我給予了我所能給予的配合。我的兄長和我的夫人,都成了我的「擔保人」。
我的評論文章無不是圍繞新聞由頭或社會現象展開評說,竟然「涉嫌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給指出問題者強加「誹謗」的枷鎖,試圖斷章取義把觀點的表達,當作「捏造事實誹謗」的「罪證」,當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近期與我遭受了類似威脅的,還有作家余傑等人。天亮前說什麼都只會是多餘的。夜色這般猙獰,而我也確實走得倦了,只能嘆息著放下行囊。血淋淋的現實擺在面前,蠻橫黧黑盤踞在路口,我能再說什麼,說了又有什麼用處?
因此在天亮之前,我更多的時候大抵只有筆端蒙塵,往後縱使寫作,恐怕也需把文章力爭寫成謎語。我不奢望我孩子的冤魂,在今夜能得到救贖,當然也不會再相信「依法治國」的鬼話。執法者們不能是、也不該是權貴的家丁。
三
某個草食性動物的悲劇,與山野間所發生的總體悲劇相比,委實算不得什麼,儘管廖夢君的遇害給我夫婦倆帶來的是永遠抹不平的傷痛,儘管寫作幾十年來,幾乎是我唯一的生存形式,但與遍野的哀聲相比,還只是慘痛的一角。
事已至此,我只能對君兒說聲抱歉。這麼多年來,我懷著悲天憫人的情愫,總想著對烏雲狼藉的黑夜能有所救贖,結果我竟悲哀地發現,文字的綿針根本穿越不了無恥的盾牌,我連自己也處在了險境,連孩子的冤魂都無法救贖。
我為自己只是一介文人感到可悲,更為夜色固化在了墨黑裡感到可恥。叢林間鳥啼花落,風聲鶴唳,並不僅只是小動物和植物們的恥辱。我救贖不了什麼,也並不僅只是我的恥辱。我若啼血的杜鵑鳥,我做了我該做的和能做的。
由此哪怕黑夜以某種卑劣的伎倆,在我和其他作家的頸項上,套了一根隱形的繩索,把繩索的那頭拽在手裡,隨時準備將繩索勒緊,在夜風的狂嘯中,我們自問俯仰無愧。我們或對不起遭連累的親人,但我們無愧於國家和良知。
多災多難的黑夜,單是在我蝸居的小城,近期就有一座座的橋樑徹底損毀於橫流污瀆。由那些坍塌的橋樑,想到莽林荒野中的種種不堪,我的內心溢滿了憂傷,有時會自語:橋斷了,橋斷了……有些橋樑斷了,是難於再重建的。
當然叢林間的肉食性動物,在狂野中,未必就能聽得懂某些怨憤的輓歌。其實這也已無足輕重,夜色固化在了墨黑裡,那麼就固化著吧,且看烏天黑地到何時。而在天亮前,我能給這夜的祭品之一獻上的,還是只有兩行輓聯——
廖夢君同學千古!
廖夢君同學安息!
寫於2010年7月16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4週年,殺人狂徒在中共治下逍遙法外第1460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和相關照片是「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黨國公然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