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所處的意識形態氛圍是以反封建為主旋律的,我小時候看書學著稱孔子叫「孔老二」,曾經讓我爺爺很不高興。有一個結論,我曾經以為是歷史常識。那就是中國過去之所以有女人裹小腳的習俗,是出於儒家傳統。如果這個結論屬實,儒家的理念實在是太反人類了,至少是壓迫女性。
不過我最近幾年真正用了些心,發現事實並不是那樣。從儒家的主要經典裡,尤其是先秦儒家,很難找出儒家歧視女性的證據。倒是基督教更有很多白紙黑字論證女性對男性依附關係的文字,比如《聖經》裡「哥林多前書」中講「男人是女人的頭」。亞當和夏娃的故事,乾脆說女人是男人的一根肋骨變的。
具體到女人裹小腳這個中國特色。余英時先生早已指出裹小腳並不是來自於儒家傳統,甚至也不是來自於宋明理學「我想指出一個重要卻被長期忽視的事實,理學的創立者程頤(1033-1107)的所有後代,直到元代都忠實沿襲不纏足的家族傳統」(余英時先生作了很多澄清對儒家的文化誤解的工作,參考丁傳靖編《宋人軼事彙編》(中華書局,1981),卷9,第2冊,頁455)。這並非孤證,我爺爺和奶奶的家族,都是江南的書香門第,幾代都是正統儒家傳統的知識份子,他們兩個家族的女性可考證的,即使我奶奶和我爺爺的母親到祖母一輩也並不纏足,那可以上推到上上個世紀的中葉。另一個輔證是,為什麼同是儒家文化圈的朝鮮和日本都沒有這個習俗呢?
可是纏足這個陋習在中國歷史上確實存在,我外公家是山東的三代貧下中農,他14歲就參加了八路,他的母親就是裹小腳的。這種習俗又是從哪裡來的呢?
最早的中國人並無纏足之習氣,不過欣賞女子足弓纖瘦的審美傾向倒是有的。蘇東坡曾做《菩薩蠻》一詞,詠嘆「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就像西方人愛欣賞芭蕾舞一樣,拿足尖點地是很疼的,要從小練,我小姨年輕時候被選進部隊文工團,跳芭蕾,把腳指頭都跳變形了。後來經常聽她控訴「萬惡的芭蕾舞」。而且《宋史·五行志》記載宋代的纏足,並沒有像後世那樣傷筋動骨地弓彎足趾,只是使腳顯得「纖直」,大概就像現在有些時髦女穿很尖的高跟鞋一樣,當時稱這種式樣叫「快上馬」,主要在一些不從事體力勞動的貴婦人中流行。
可考證的從幼女開始的纏足,是從蒙元時期開始在民間流行的。這一趨勢,到了滿清入關,滿州統治者對漢族男人,推行「留頭不留發」,以比南京大屠殺更殘酷的「嘉定三屠、揚州十日」,實現了征服,對於漢族的女人,也不許纏足,但後來出於各種考慮就放棄了,而這反而激發了「纏足」之風在民間的更加普及,到了女子以不纏足為恥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