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不僅在中國思想發展史上是一個承上啟下的人物,而且在人的主體意識的發展鏈條中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他上承孔子思想之統緒,下啟宋明理學之端倪,直接從人之內在心性出發,發掘他所理解的道德主體的價值和實現方式,一次又一次地張揚著自己的主體意識。
「仁」學是孔子思想體系的核心,孟子繼承了這一民本思想,併發展為仁政學說,而「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是其仁政學說的核心。在孟子的「民貴君輕」思想裡,民比國家重要,更比君王重要,而君王則是三者中份量最輕的。孟子在他的仁政學說中再三強調:王道政治就是「貴民」政治,一切輕民、賤民、害民的行為,都屬不義。所以,當齊宣王認為湯放桀、武王伐紂都是臣弒君的不德行為時,孟子反駁道:「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孟子·梁惠王下》)孟子還說:「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離婁上》)可以看出在孟子的「民本」思想中,民之高貴,並不僅僅在於他們是統治者的群眾基礎或社會依托,還在於「以民為本」,乃是因為民有所本。民之尊貴、民之尊嚴、民之不可侵辱,乃是天理。如果君王違背了民意,那就違背了天意。更重要的是,這個天意,又是通過「民視」、「民聽」來顯現的。正如《尚書·泰誓》所言:「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之所欲,天必從之」。正是依據這樣的資格和能力,天意與民意、天心與民心渾然一體,「人皆可為堯舜」了。
當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反覆論證:社會上不同地位的人,是神用不同的金屬造成的時候(統治者是用金造的,輔助統治者的人是用銀造的,農人和手工業者是用銅和鐵造的),孟子卻一再強調「人皆可以為堯舜」,我與聖人同類,人人都有成為聖人的潛能。「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於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孟子·告子上》)。「麒麟之於走獸,鳳凰之于飛鳥,太山之於丘垤,河海之於行潦,類也。聖人之於民,亦類也」。(《孟子·公孫醜上》)「舜,人也;我,亦人也」。「堯舜與人同耳」(《孟子·離婁下》)。不唯民與聖人同類,民與君主也同類。可以看出:孟子同孔子一樣推崇堯舜。但孟子較孔子具有更強的獨立人格意識。在孔子那裡,聖人主要表現為一種範導目標,它很難為一般人所達到,孔子本人從來不敢以聖人自許:「若聖與仁,則吾豈敢?」(《論語·述而》)孟子則認為堯舜與一般人並無不同,他們是人不是神,人們通過學習、努力,是完全可以趕上他們的。很明顯,在張揚個性主體意識方面孟子已經遠遠地超過了孔子。孟子進一步說:「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也?」(《孟子·公孫醜下》)以「天將降大任於斯人」的歷史責任感,自覺承擔起社會由亂到治的歷史重任。這種氣魄,這種志向,是理想人格的必然要求,也是孟子張揚主體意識的充分體現。
因為有了這種氣魄與膽識,孟子提出了自己獨特的而且影響深遠的理想人格理論——「大丈夫」理論:「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
正是有了這一浩然之氣,孟子面對君王卿相,才能不卑不亢,保持自己人格的尊嚴與獨立。孟子雖然四處遊說諸侯,以期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但他卻從不以犧牲自己的人格尊嚴、人格獨立為代價。他曾向弟子明確提出自己的遊說原則,「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孟子·盡心下》)。以高貴自尊的人格為基礎,孟子在君臣關係上的論述,超越了孔子一再強調的「君君,臣臣」,「君使臣,臣事君」(《論語·八佾》)的君臣主僕關係,把君臣放到了對等的地位,強調君臣在人格上的平等獨立。孟子如是說:「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 (《孟子·離婁下》)為此他提出「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同上)的主張。認為對君主不能阿諛奉承,要敢於犯顏直諫,這才是真正的君子。「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孟子·萬章下》)。對於那些以權勢、地位相脅迫的發問、召見,孟子更是不屑應答,彰顯了個性的尊嚴。他曾明確提出對有損士人尊嚴的五種提問堅決不予答覆,即所謂「挾貴而問,挾賢而問,挾長而問,挾有勛勞而問,挾故而問」(《孟子·盡心上》)。一次,齊王欲見孟子,由於禮敬未周,孟子便托病不見,堅持非禮之召不往,表現了他傲岸的個性,也將其主體意識宣泄到了極致。
正是以這種高度的自尊與自信為基礎,孟子在君民關係上不僅提出了震聾發聵的「民貴君輕」思想,把民本思想向前發展了一大步,開啟了反對君主專制思想的先河。而且還把國人在政治上的地位與發言權,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他認為,賢者參政的推薦選拔權,不能只聽命於國君,也不能只聽命於權臣、大夫,一定要聽取國人的意見。「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將使卑逾尊,疏逾戚,可不慎與?左右皆曰賢,未可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聽;諸大夫皆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孟子主張選賢要聽取國人的意見,罷官和殺人也要聽取國人的意見,「國人皆曰可殺,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孟子·梁惠王下》)這種以國人意願為旨歸的思想,順應了時代潮流,反映了人民權利意識的覺醒,儘管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不可能實現,然而卻把春秋以來逐漸勃興的民本思想推向了高潮,彰顯了孟子的主體意識。
憑藉著豪邁的大丈夫氣概,孟子在戰國時期錯綜複雜的政治漩渦裡,傲然屹立,不媚於世。他提倡「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孟子·盡心上》)的處世態度。如天下有道,政治清明,仁政得以實現,有德者應積極入世,將內聖之道轉為外王之治,依靠自己的官位來建功立業,從而為天下人謀福利。天下無道,政治黑暗,德性主體難以轉化為政治主體,內聖通往外王之路被堵塞,士大夫則應不為「污世」所習染,不僅要獨善其身,且能以自己的美行懿德來影響世人,即「修身見於世」。這一思想實際上是對孔子「用之則行,舍之則藏」(《論語·述而》)思想的繼承和發展,充分體現了孟子強烈的獨立人格意識,在個性張揚的道路上較孔子又大大向前邁進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