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崛起的成就非常突出。1980年中國GDP相當於全球GDP的4%,2006年已上升到約16%。跟印度相比,1980年時中國人均GDP約是印度的2/3,1990年時,兩個國家人均GDP相等,1990年後中國人均GDP開始超過印度,今天中國人均GDP幾乎是印度人均GDP的兩倍。
但是在這個成就的背後,我們可以看到許多結構上的問題。
先看消費。1952年中國民間消費大概是GDP的69%,接近今天美國民間消費佔美國GDP的71%水平;到1978年,中國民間消費相當於當時GDP的45%,但到最近,這個比例卻下降到36%左右。而相比之下,政府開支佔GDP的比重,從計畫經濟時期的16%左右,已上升到最近的約30%。如果將預算之外的政府稅收與開支也算入,會更明顯。
再看收入。《人民日報》不久前的一篇文章講到,從1993年到2007年,勞動報酬佔GDP比重從49.49%下降到39.74%,降了差不多10個百分點。而《新京報》做過一個估算,數字更為驚人:勞動收入佔GDP比重從1983年的峰值56.5%,到2005年下降到最低點36.7%,22年的時間內下降了20個百分點。這些數字跟我們生活中觀察到的現象是比較一致的,即勞動者收入佔總體國民收入的比重越來越低。
曾有兩個美國人寫過一篇關於中國製造業、就業和報酬變化情況的論文。他們估算,中國製造業工人一小時的薪酬,大約相當於美國同行業工人一小時薪酬的 3%;跟中國最接近的是菲律賓,其製造業工人報酬差不多是美國製造業工人的6%;墨西哥約是美國製造業工人的12%。很多學者認為這是中國的競爭優勢,勞動力成本很低,而且勞動力數量大。但是到今天,這個優勢是不是還有必要再維持下去?如果再維持下去,這個優勢勢必變成中國在國際經濟競爭中的長久劣勢,因為勞動力成本長久低廉的結果會抑制許多其他良性發展,包括格殺技術創新的動力。
工資增長落後於GDP增長
我們先考察一下職工工資的變化,可以從四個方面來分析。第一,1978年全國職工工資總額(不包括各種福利、退休保障、醫療保障等非工資內容)相當於當時GDP的15.5%,但到2008年,這個比值下降到11.2%;第二,1978年所有國營單位工資總額約為當年GDP的13%,現在則下降到6.1%;第三,城鎮集體企業職工工資佔GDP的比例由1978年的2.5%左右下降到現在的1%,這說明鄉鎮企業在過去十多年裡越來越被擠壓,鄉鎮企業的空間越來越小; 第四,31年時間內,民營企業的工資收入佔比是一直上升的。2008年,非國有、非集體企業的工資總額大約接近GDP的5%,而這在1978年基本上等於零,但是這一增量還是沒法改變總體勞動收入佔GDP之比越來越低的趨勢。
事實上,從1990年到2008年,中國職工平均勞動工資的增速總是比GDP增長速度低。根據我的計算,這段時間內,工資總額每年的增長速度比GDP增長速度平均要慢3.8%。
除中國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國家存在類似現象呢? 2007年,美國勞工部一篇研究論文對不同國家製造業單位小時的報酬做了一個系統比較。我根據他們的數據做一些分析後發現,1996年到2007年這12年間,亞洲國家製造業勞動收入按照每年2.4%左右的速度在增長,將這個增長速度減以同期GDP的增長速度後會發現,勞動工資的增速比這些國家同期的GDP增速平均慢2個百分點。當然,這個增速還是好於中國的情況。
歐洲的情況則完全不同:從1996年到2007年,這些國家製造業工人的工資按每年5.6%的速度在增長,高於GDP的增速。北美製造業工人的工資收入在這段時間內,按照大約3.9%的年均速度上升,比GDP增速要慢大概0.8%,比亞洲國家的情況要好一些。
經濟自由度偏低限制居民增收空間
為什麼亞洲國家普遍存在製造業工人工資增速低於GDP增速的現象呢?我們可以從基本經濟制度找原因。
首先是經濟自由度、勞工權益和民權保護度。美國有一家民間機構叫FreedomHouse,從1977年開始對各國的政治權利、個人權利、經濟權利以及新聞自由等方面打分。1995年時被評為的24個自由社會國家,其製造業工人的工資從1996到2007年,按照年均5.09%的速度在增長,平均比這些國家當年GDP增速高0.31%,另外8個部分自由的國家,其工人工資增長速度比GDP增長落後2.7%。經濟自由度越高,政府對民間權益壓抑越低的國家,他們的勞工工資增長速度越能夠跟GDP同步,甚至能超過GDP的增速。非自由的國家數據都不公開,所以無法比較。
如果以創業自由度將這些國家分類,也會看到創業自由度最低的國家,其勞動者收入增長的速度相對最慢,而創業自由度最高的社會正好相反。
具體看中國的情況,經濟自由度和創業自由度是怎麼影響勞動收入的增長空間呢?
行業壟斷就是一種經濟不自由的具體表現,對於整個社會勞動工資的增長空間、勞動力需求,包括農民工的就業選擇都有著深遠且負面的影響。目前在中國,銀行、電信、石油、能源等行業,私人、民企仍然不能進入。這是一種經濟上的不自由、創業上的不自由。當然也有一些學者認為,只要是市場經濟,就不存在國企、民企、私人的差別,整個經濟只要是按照市場供求關係、按照價格來決定資源配置,那麼國企可以競爭,民企可以競爭,私人也可以競爭。但實際情況不是這樣。如果是國企,其背後的股東可以重新立法、解釋法律、改變法律、改變遊戲規則。民企就不太可能跟它們享受同樣的權利。這些不平等必然抑制社會整體勞動收入的增長。
對於社會底層的農民工,「農民工」身份不僅是政治意義上的歧視性安排,還限制了他們的就業空間、居住空間和權益空間。國企工人的收入,哪怕是一般工人的收入,也比民企或者是鄉鎮企業高出不少。國企壟斷資源包括對銀行貸款、證券融資機會的壟斷,最終抑制民企空間,壓縮民企能提供的就業機會,一旦就業機會被壓低,工人的勞動收入就不會有更好的增長空間,農民工的就業空間就最少,薪水談判地位就最低。
前不久我跟一些學者討論自由工會權利和罷工權利的話題,他們說富士康提供的條件、工資收入比其他外資製造企業或是民企還是好很多。這是必須要承認,同時也要表揚的事實。但我要說的是,不要脫離開整個社會背景來看問題。加入富士康做工人的這些農民工,局部來看,他們如果不喜歡可以辭職離開。在微觀層面,市場交易的成分是非常強,自由契約的性質也明顯。但如果放在整個社會環境看,為什麼有這麼多農民工? 為什麼這些農民工的談判地位這麼低? 就是因為他們是農村戶口,不能像城裡人那樣去競聘其他工作,只能做三等公民,只能在富士康,或者比富士康更差的製造業企業中做選擇。只有將城鄉差別進一步減小,他們才可以有更多的選擇,他們的談判地位才會更高,總體待遇才能提高。
1995年時國企職工的人均報酬是人均GDP的1.1倍,但是2002年之後,隨著「國進民退」程度上升,國企的收入基本一直在上升,按照人均GDP增速的同樣水平在增長。但集體企業、集體單位的人均收入維持在人均GDP的0.8倍。到現在,國企職工在方方面面的收入,差不多是集體企業人均收入的2倍,這個收入差可以看成是國企就業崗位的溢價。
由於城鎮戶口制度、身份的差別,即使所在行業一樣,但收入差距仍很大。經濟的不自由、遷徙的不自由,所帶來的就業、創業空間的區分,使農民工跟富士康等企業談判、議價時所處的地位非常不一樣,讓農民工沒有其他選擇。
此外,經濟不自由、創業不自由的表現,還可從行政管制的角度來理解。不管是在農村,還是在城市,在行政管制方面都有很多歧視性政策,由此帶來勞動者選擇空間、談判地位的大差別。尤其在金融危機衝擊之後,對於加強管制,政府運用權力進行擴張比以前的空間大了很多。
以糧食安全為例,前段時間大蒜價格猛漲,要國務院出面,由發改委將大蒜價格管制起來。這令人無法理解,這和糧食安全並沒有太大關係。我老家湖南茶陵生產很多大蒜,是大蒜特區,如果大蒜價格可以自由地上漲的話,對我老家的農民是一件好事。但是由於「糧食安全」以及為了保護城市居民的利益,就限制了大蒜價格。其實,像大蒜這樣的東西,政府根本沒有管制價格的理由,因為它跟大米、麥子、玉米完全不一樣,即使一個月不吃也死不了,和糧食安全沒有聯繫,但是政府也要去管。退一步來說,即使有糧食安全的問題,價格自由上漲也可以激勵農民多生產,實現未來的糧食安全。目前的舉措是逼著更多農民放棄種田,逼著更多農民變成農民工,都去富士康競爭找工作,讓每個農民工失去談價的地位。
從本質上說,為了糧食安全限制農民的種植選擇空間,同時又逼著他們以低價賣出農產品,這是侵犯農民的經濟自由,犧牲他們的權益,這種做法從根本上跟原來農村和城市的剪刀差是一回事。
徵稅過多既不利民富 也傷害內需
勞動收入增長慢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徵稅過多。政府所得和開支太多,必然會妨礙勞動收入的增加。
根據對三十幾個國家政府開支在1995年到2007年的變化做研究,發現政府開支有增長的國家,其工人工資平均增長速度接近3%,而政府開支減少最多的國家,勞工工資收入增長最多,平均年增長6%,增速要比GDP增速高出0.8%。而政府開支沒減少反而增加的國家,他們的工人工資增長速度每年要比GDP 的增速慢1.2%左右。
中國的情況同樣也能說明這一點,特別是今年前5個月,按照財政部公布的數據,國家財政稅收同比增長了30.8%。過去四五年,國家財政稅收的增速是GDP增速的2到3倍。GDP是一個大餅,政府這邊越多,必然意味著民間得到的那一份越少。從1995年到2007年,如果去掉通貨膨脹率,國家財政稅收累計增長了6.7倍左右,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長1.7倍,而農民才增長了1.2倍。
1978年,整個國家的財政稅收相當於3.3億城鎮居民一年的可支配收入,1995年時下降到最低點,財政稅收相當於1.5億城鎮居民一年的可支配收入,改革開放的頭十幾年,確確實實在往小政府方向發展。但是到2009年,我計算了一下,財政稅收是3.9億城鎮居民一年的可支配收入,這裡做的計算只包括預算內的財政收入,還不包括土地銷售得到的收入,也不包括那些國企賺到的利潤。
如果以農民的純收入作為基數,2009年財政稅收接近6萬億人民幣,等於是13.8億農民一年的純收入。整個中國的農民數量還沒有那麼多,這本身更說明政府得到的錢是多麼的離譜。
如果徵稅權力不受限制的話,最後勞動收入佔GDP比重只會繼續下降,就無法改變這個局面。國有資產和國企股權使中國經濟增長帶來的資產升值,絕大部分由政府獨享,老百姓享受不到該有的財富效應。國有經濟體制是老百姓財產性收入很低的根本原因。
而在美國,其民間消費佔GDP比在同樣的六十年內一直是上升,政府開支在下降,和中國正好相反。
如果不進行政治改革、憲政改革,不對徵稅權進行根本性制約,不對國有資產進行民有化改革,那麼,政府得到的只會繼續越來越多,民間得到的會越來越少,勞動者的所得份額只會越來越少。沒有政治改革、民有化改革,這個趨勢就很難改變,如果這個趨勢不改變的話,就意味著不僅僅更多農民只能做農民工,而且很多城市人口得到的GDP份額也會越來越少。
原題目: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為何不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