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2-09 15:05:11作者:
45歲的曼蒂和36歲的男友理查德,交往了大半年,其實早在32年前就因瓶中信「命中注定」。(圖/取自theSun)
該你的真的跑不掉!英國一對男女朋友去年6月交往至今,上週才發現,其實兩人的緣份要追溯到32年前。
1979年,當時13歲、住在約克郡的曼蒂(MandyEnglish)到蘇格蘭玩,寫了一封信放進玻璃瓶再丟到海裡;兩年後(1981),她收到一封明信片,是一個6歲的小男孩撿到了她的瓶中信的回信,已是15歲少女的曼蒂,覺得這個6歲小孩毫無文采、內容稚拙,便懶得回信給他。
又過了30年,上週曼蒂整理雜物並做分類,發現了這張30年前的明信片,署名是「理查德莫伍德」(Richard Morwood)!這不是跟男友同名同姓嗎!
於是,現年45歲的曼蒂對36歲的男友提到這件事,這位理查德莫伍德說,對耶!他想起當時撿到瓶子,在媽媽的鼓勵下回了一張明信片,但卻從來沒有收到回信,他在2003年從蘇格蘭搬到約克郡,早就忘記這件事,當然去年因緣際會和曼蒂交往,也不是因為她的名字。
「這太瘋狂了!這可不是因為我們住在附近,這麼些年來,我們成長過程中,相隔數百英哩遠呢!」曼蒂受訪時忍不住驚嘆。理查德也說,「當曼蒂告訴我,是‘她’把信放在瓶子裡的,我根本無法置信!這太詭異啦!」
理查德認為,「我倆相信我們是命中注定,當年我在明信片簽了‘愛,理查德’(Love Richard),現在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是真的愛她!」
1979年曼蒂寫下瓶中信(左圖),2年後,理查德回了明信片。(圖/取自the S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