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5-21 20:13:08作者:
在被扣查一個半月後,中國維權藝術家艾未未被指受其控制的公司避稅和銷毀會計憑證,但評論指,以經濟犯罪來打壓維權人士是中國的「方便」做法,而整個過程均違法,失去程序公義。
在艾未未被扣查後,這是當局第二次透過官方新華社發布有關他的消息,報導指,艾未未正被監視居住,公安機關「依法」保障了其會見共同居住人等權利。不過,艾未未的姐姐高閣卻質疑合法的說法,因為當局從未向家人交代,而且新華社指逃避巨額稅款的公司,法人代表是艾的妻子路青,艾未未連股東和工作人員也不是,亦不管公司帳務,但「不合法的開始,所以有不合法的結果!」慨嘆當局必然會加罪於艾,既然如此,只要求當局盡快立案,好讓他們延聘律師,家人亦會爭取公開審訊。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官方處理艾未未一案未有按刑事訴訟法的程序處理,亦沒有「依法」保障艾未未的權利,本身已失去程序公義,予人以經濟犯罪為名,政治打壓維權活動為實,以打壓艾未未追查四川豆腐渣工程的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指出,中國稅制不健全,從事商業活動的人逃稅情況普遍,指控艾未未逃稅是「最方便」的做法。他相信,當局仍未找獲足夠證據,故此以可以關半年的「監視居住」對付艾未未,以便可以繼續羅織罪證。
中國維權律師劉曉原更指出,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監視居住只應在涉案者的家中進行,艾未未現時在被指定的住所監視居住是違規的。
香港傳媒大多質疑當局的說法,甚至親北京的《文匯報》也在內文第二段以「本報記者循網路檢索發現」的方法指出,涉事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路青,而非艾未未;至於另一分親北京報章《大公報》只簡單轉載了一百多字的新華社全文,更沒有在標題表明艾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