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八界網)
長期以來,總有一些網友反覆地問著我一個相同的問題:愛情和婚姻的區別到底是什麼?為此,我做過各種各樣的比喻,並且撰文加以了詳細的說明。我多次在博客中強調,愛情是別人的婚姻是自己的,同時還把愛情比作蝌蚪,把婚姻喻成青蛙,甚至我還曾氣宇軒昂地告訴大家:愛情是早上起床,婚姻是晚上睡覺。諸如種種,其實這些都沒有完全準確地表達出我對愛情與婚姻的區別論述。
所以,在這裡我必須在以前的種種表述的基礎上作一個補充,我認為愛情和婚姻還有一個顯著的區別就是:愛情是時尚的,而婚姻是高尚的。
首先,顧名思義,時尚總是有著非常鮮明的時代特色,它抑或標新立異,抑或推陳出新,要求年年出新品,季秀有流行,於是變得多了也就只能更多地流於形式。就拿最有時尚意味的女性服飾來說吧:去年流行的是黃色,今年新潮的是橙色,變得只是顏色,衣服的料子還是那麼幾種;上月推崇的是露背,這月時尚的是低胸,變得只是裹的部位,彰顯的依舊是露肉之「美」。所以,恕我直言,時尚多半是脆弱、短暫甚至是淺薄的,它承載了人們太多的浮躁和盲從,由此看來,時尚在「亂花漸欲迷人眼」的同時,也著實害人不淺(當然,時尚並非一無是處)。
然而,在當今物慾橫流的社會裏,使我痛心疾首的是,我們有多少愛情中了時尚之毒。不知從何時起,愛情變得不再純粹了,人們心中最初的那份對愛的忠誠和執著是這樣經不起現實的考驗,人們以愛情為砝碼換取物質享受的慾望變得如此赤裸裸,近年來湧現出來的一個個關於情感婚姻的時尚熱:二奶、情人、老夫少妻、小三、閃婚和僑婚,它們有哪一個不是打著愛情或者人性的幌子去行貪慾之實呢?最為可悲的是這些原也可以成為一種時尚!
綜上所述,當今社會裏,這些越來越變味的愛情基本上已經擁有了時尚的所有特點,它們以一種浮躁盲從的心理去追求一時的虛榮和短暫的快感,而自身卻是極為脆弱、短暫和淺薄的,然而它們卻總是可以淚眼漣漣甚至是尋死覓活地陶醉於其中,來得快去得也快,只要有所謂新的時尚來到,它們便可以破涕為笑,發出「原來生活如此美好」的感慨!
最後,我們再來說說婚姻和高尚吧。
愛情為了追求時尚,它們可以不惜花上一個月的工資只為買一件流行的露背衫,草草地穿上不足一個月,時尚過去了,便一把扔進衣櫃一隅(這種衣服捐給災區都不好捐),不再問津了。然而,婚姻卻完全不一樣,它們會為了一件心儀已久的衣服,省吃儉用數月,會等到反季促銷的時候再出手,並且穿在身上它第一個想問的卻是問對方漂不漂亮。我不知道,由此看來婚姻相對於時尚的愛情來說到底是愚蠢還是高尚?但至少有一點可以說明的是婚姻比愛情更加務實,並且裝著對方。
長久以來,大家對於愛情都有一個普遍認同,那就是愛情是自私的。其實,絕大多數人在這點上都犯了一個以狹義充廣義的錯誤,愛情的自私原本指的是不能把這份愛分給其他任何一個愛情之外的第三方,而時下有多少年輕人卻自傲自大地把它理解成甚至演義成:愛情是完全以自己為中心的,甚至把愛情的對方也都包括在了本人行於自私的行列。然而,婚姻卻完全不一樣,婚姻懂得分享,它從來不離不棄,始終堅守如一,哪怕雙方有多大的矛盾和分歧,它們也懂得「家醜不可外揚」和「床頭吵架床尾和」。我小時候有這樣一對鄰居,他們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甚至還會動起拳腳。有一次,兩口子又吵起來了,由於是半夜,把街坊鄰居吵得都睡不成覺,於是有一個年長大爺衝著正在動手打女人的男人一頓責罵,哪知道卻引來了女人的極大反抗,並且還說:「你這個老不死的,我們兩口子吵架你瞎摻和什麼啊?他打我,那是因為我先罵了他還先動了手!」大爺當場就閃了自己一個嘴巴子,無言而回。轉眼,二十年過去了,這對夫妻兩人都還健在,聽老家人說他們還常常吵架,但每次吵架都不會超過兩個小時,吵鬧之後都是更加為對方忘我地付出和恩愛。
當然,也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很顯然,它是對「婚姻高尚論」的一個最大的反證,但我無意於要和它分個高低,大千世界本身就是無奇不有的,我承認它的存在性,但決不能接受它的普遍性,其實我們更應該看到的是它較愛情和世態炎涼的相對比較下的高尚性,也許古人所言的「糟糠之妻」和「犬馬之夫」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吧。
一口氣說了這麼多,也許我的「愛情時尚,婚姻高尚」論並不成熟,但我的用意應該是很明確的,無非是告訴大家三點:其一,對待愛情能夠多些謹慎、純粹和自主,少些功利、虛榮和盲從;其二,對待婚姻多些寬容、溝通和熱情,少些誤解、埋怨和冷漠;其三,婚姻之前愛情的時尚是年少輕狂,而婚姻之外的愛情卻是愚昧和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