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官媒新華網消息,近日廈門檢察院已經就賴昌星「涉嫌走私、行賄」一案提起公訴,賴昌星於去年7月由加拿大遣返回國。因該案背後涉及中共高層貪腐,在18大前的動態尤引人關注。
賴昌星
據中國官媒新華網消息,賴昌星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廈門市檢察院提起公訴。2011年7月23日賴昌星被遣返回國後,廈門海關緝私局對其執行逮捕並對其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和行賄犯罪開展偵查,該案於2011年12月下旬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新華網報導,遠華集團在1996年到1999年間,在廈門地區走私大量香菸、汽車、成品油、化工原料及各種設備器材。當年的廈門遠華走私案也成中共建政以來最大經濟案,作為集團董事長的賴昌星,涉嫌貪污走私款多達800億元人民幣。逃稅金額達300多億元。賴昌星本人直接或間接向數十名國家工作人員重金行賄。遠華集團走私案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員,其中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遠華案事發後,賴昌星於2000年舉家使用香港護照抵達加拿大,開始了長達12年的難民申請之路。並引發中加兩國長達12年的外交和司法交涉。2011年7月23日,中國當局將賴昌星引渡回國。
目前公眾對賴昌星一案的關注,再將焦點指向其背後的中共高層貪腐。
"賴昌星案不會以反貪方式懲處涉案高層"
中國憲政學者、九鼎研究所負責人陳永苗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這個案件從開始就和政治相關,當初查處此案也和國內的政治派系鬥爭密不可分:「當初朱鎔基想反擊江澤民,就想從賴昌星這個案件下手,引渡他回來,也和18大即將召開有關係,也是胡錦濤藉助這個案件給牽扯到的官員賈慶林等人施加一定的壓力,就是警示他們不要阻擋胡錦濤想實施的一些人事安排,賴昌星回國,這個事的政治影響力也是在胡錦濤的掌握之中。」
但陳永苗認為,賴昌星案雖然事涉多位江系高層,但引渡賴昌星回國的目的並不是要真正懲處貪腐的官員,只是為了起到中共內部政治力量制衡的作用。
「如果真正是將此案作為反貪大案的話,賴昌星案不會這麼快就被公訴和開庭,應該是把線索不斷擴大,把涉案人員和賴昌星一起開庭審理,慢慢的你可以看到這個案件是在暗中操作,在輿論無法介入和知曉信息的情況下,實際上當局並不想擴大化,現有統治是一個寡頭分散的體制,一派只能震懾和影響另一派,並不能通過反貪的手段摧毀另一派。我覺得不會把江系中涉案的人抓起來,賴昌星案只是震懾另一派的棋子。」
「賴昌星傷害的是政府利益而非國家利益」
陳永苗也指目前的社會輿論環境與10多年前賴昌星案發時相比,已經大為不同,公眾已經能夠從中共當局釋放的信息中作出獨立的判斷。公眾在思考的是貪腐究竟是傷害誰的利益?
陳永苗在早前亦曾撰文,與力主嚴懲賴昌星的旅居美國民主人士胡平進行爭論,陳永苗認為,賴昌星走私案傷害的不是國家利益,而是政府利益。這兩者是有區別的。
「賴昌星的關稅如果交給政府的話,這些錢反而會被政府吃掉,他當時的錢還能照顧到底層人民,很多百姓甚至把他當成抵抗中石化、中石油等壟斷的民間英雄。」
陳永苗也分析由於引渡賴昌星回國時,中國當局已經和加拿大政府達成協議,不會判處賴昌星死刑;另外加上民間輿論和黨內派系制衡作用,賴昌星應該不會被判處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