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2-03-15 02:09:50作者:謝德潤
【看中國記者謝德潤綜合報導】中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週三閉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正式通過。其中廣受質疑被稱為「艾未未條款」、「被消失條款」的第73條仍被保留,人權組織與國際特赦組織也對此提出批評。
中國的現行刑事訴訟法於1979年制定,今年是16年後的第二次大修。14日人大閉幕會議上,修正案以2712票贊成,109票反對,35票棄權被通過。其中廣受批評與反對聲浪的「第73條」並未被刪除,該條規定「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公安機關可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
此條文被批評將「秘密拘捕」合法化,同時使公安等偵查機關的權力擴張。在中國,執法單位秘密拘捕嫌疑人時有所聞,許多人因政府單位聲稱「危害國家安全」或其他莫需有的理由即被秘密關押,如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及異議藝術家艾未未等,眾多人權律師、宗教信仰人士、訪民等,也遭到「強迫失蹤」。
對於本次修正案條款的通過,國際人權組織批評該條法案增加民眾「被消失」的風險,並且意味著異議人士被秘密拘捕的合法化。而國際特赦組織則表示,「有關規定,將對拘留罪犯嫌疑人的程序提供危險先例,包括只想和平表達意見的人。」若按照該條文表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屬於抽象規定,若民眾只是想和平上訪或對上級機關陳述意見,則可能因公安單位的權力擴張與自行裁量決定而遭關押,對中國民眾的人權無疑是「開倒車」。
《星洲日報》評論,中國官員對於司法案件的問題常加以「關照」,中國全國政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王秀紅竟表示,「領導過問案件很正常」,看來中國的人權與司法獨立仍有一大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