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在記者會上就吳英案表示,處理該案堅持實事求是。
【看中國記者章若琳綜合報導】3月14日,溫家寶在記者會上就吳英案表示,最高法對吳英案採取了審慎態度,處理堅持實事求是。溫家寶並強調,政府要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這使近來社會上十分關注的吳英案再受矚目。許多分析認為除案子本身,還應關注「案外之案」。
溫家寶:應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
3月14日,溫家寶總理在記者會上就吳英案表示:我想這件事情給我們的啟示是,第一,對於民間借貸的法律關係和處置原則應該做深入的研究,使民間借貸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第二,對於案件的處理,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三,這件事情反映了民間金融的發展與我們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還不適應。現在的問題是,一方面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需要大量資金,而銀行又不能滿足,民間又有不少的資金。
我們應該引導、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正在積極考慮將溫州作為民間金融綜合改革的試點之一。
吳英犯的是政治罪?
對於該案,外界認為還應關注「案外之案」。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對吳英案早前即在微博中表示,吳英犯案時才26歲,既沒有高學歷也沒有高幹背景,怎麼能集資上億。現在又要殺她,使這個案子疑雲重重。法律界的人士大多數認為判決欠周。但是更值得懷疑的是案外之案。「政府殺自己的百姓當然有其理由。但唯一能說得過去的理由是不殺此人會對其它人造成巨大危害。照我看,吳英不會對別人構成重大危險,反而給人以印象政府可以輕易殺人。」
張雁峰律師的「對吳英案二審裁定的十大質疑」一文中,列舉了大量事例,駁斥了浙江高院的《刑事裁定書》。他認為一審判決確實存在好多問題,但二審居然維持原判,而且還增加了一些與事實不符的新的說法,令人無法接受。對此裁定張雁峰律師表示令人震驚。
「中國選舉與治理網」專欄作家方紹偉駁斥了浙江高院對吳英判決。方紹偉指出本案的要害是「數額特別巨大」所導致的「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的威脅,而這個威脅是政府的金融權威所不能容忍的。所謂「非法佔有」、「詐騙」和「集資」是不是事實都可以被靈活解說。簡單地說,吳英犯的是政治罪而不是經濟罪。
方紹偉認為,更進一步的問題是,國家金融壟斷和歧視迫使民營企業非法集資貸款,高資金成本已經加大了企業的經營風險,「法院還要通過「集資詐騙罪」去徹底搞垮多少個本來就不可能永遠不賠的民營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