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獲普裡策獎
1971年12月18日: 孟加拉對抗巴基斯坦的獨立戰爭剛結束,孟加拉國的新首都達卡市舉行了集會。德籍美聯社攝影師霍斯特·法斯在現場拍下了向真主禱告的反叛者。之後他們處決了四名男子。40年前,法斯以這張照片在1972年4月第二次獲得普利策獎。
冒生命危險的工作
據法斯的回憶,其中一名反抗軍領導「老虎」西迪克(Kader Siddiqui)「教唆了整起謀殺」。反抗軍在大庭廣眾下虐待並殺害犯人。最後圍觀的群眾轉而攻擊法斯和他的美聯社同事米歇爾·勞倫特(Michel Laurent)。法斯說:"這輩子我從來沒跑得那麼快」。勞倫特和法斯一同在40年前獲得普利策獎。
德國傳奇攝影師
1933年霍斯特·法斯出生於柏林,20歲出頭開始在波恩擔任攝影記者,1955年起任職美聯社。越戰期間法斯幾乎都待在西貢(今胡志明市)擔任美聯社攝影記者和攝影主編。法斯(圖右,左為南越南軍人)在美國幾乎和傳奇攝影師拉里·羅伯斯(Larry Burrow)和提姆·佩茲(Tim Page)齊名。
首位獲得普利策獎的德國人
越戰期間拍攝的照片讓法斯在1965年贏得普利策獎。他同時也是第一名獲得該獎的德國人。這張照片於1964年3月拍攝,照片中一名父親抱著被殺害的孩子與南越軍人對峙。至今只有另兩名德國攝影師獲得普利策獎的殊榮: 1995年獲獎的卡斯滕·蒂爾克(Karsten Thielker)和2005年獲獎的安雅·尼德林豪斯(Anja Niedringhaus)。
近距離拍攝戰爭
法斯回憶道:「要在美國媒體闖出一片天,就必須前往越南」。他常跑在戰爭的第一線拍攝照片。這張照片是法斯在1966年1月越共發動攻擊時所攝,相片中南越人正尋找掩護。法斯在越南多次負傷。他表示,這是他記者生涯中最重要的時期。
授權發表
尼克·烏(Nick Ut)所拍攝的「被汽油彈燒傷的越南女孩」(1972)是越戰中最知名的照片之一。法斯在西貢擔任美聯社攝影主編時授權發表這張照片。法斯說,當年拍攝赤身裸體的孩童是較不被接受的。儘管如此,尼克·烏仍舊獲得普利策獎。法斯在決定發表哪些照片時,總要再三權衡。
「自我審查規範」
這張拍攝西貢警長處決犯人的「西貢處決」(1986)也備受爭議。法斯仍舊發表了這張照片。他表示,他是根據「自我審查規範」做出這個決定。美聯社攝影師艾迪·亞當斯(Eddie Adams)因為拍攝此照獲得了一年一度的普利策新聞獎。
自願赴剛果戰區
在法斯前往越南前,美聯社於1960年夏天將他派往爆發內戰的剛果一年半。法斯在當地拍攝了被綁架的剛果總理帕特里斯·盧蒙巴(Patrice Lumumba)遭殺害前的最後幾張照片。法斯是少數在美聯社大放異彩的德籍攝影師,他歸功於在剛果的拍攝成果。
特立獨行
法斯多次前往當時的戰區阿爾及利亞、寮國、安哥拉和印尼。他回憶道:「自由對我充滿吸引力」。作為一個德國人,法斯顯得非常特立獨行。他的攝影作品包括1974年拳王阿里(照片中正抵達金沙薩機場)和喬治·弗爾曼(George Foreman)在當年的扎伊爾所進行的拳擊賽「叢林之戰」。
結束緊張忙碌的記者工作
法斯透過相機鏡頭看到了許多事件: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上以色列選手遭暗殺、1974年和平對談期間埃及總統薩達特(Anwar Sadat)會晤美國總統尼克松( Richard Nixon)。時至今日仍可見他對攝影工作的熱忱。但70年代末期他不再從事緊張忙碌的記者工作。
攝影主編
法斯接下倫敦的美聯社攝影編輯工作,負責歐洲、近東、非洲和澳洲事務。法斯最後拍攝的相片是1979年教宗造訪奧斯維茨(Auschwitz)集中營,之後他只負責安排籌劃。法斯對此並不感到後悔:「否則我可能已不在世上」。40年前與他一起在達卡市拍下得獎照片的美聯社同事勞倫特是死於越戰的最後一名西方記者。
任職美聯社近半世紀
至2004年為止,法斯在聯社共任職48年。他目前與妻子烏蘇拉住在慕尼黑。自2005年起他胸口以下的部位便癱瘓: 越南慶祝越戰結束30週年期間,法斯在曼谷接受了生死交關的手術。但他並不對命運感到怨懟:「我已經經歷過一切。」
原標題: 霍斯特•法斯: 攝影界的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