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在廈門一審被判無期徒刑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以金錢和美色勾結眾多官員,使高達600多官員被調查,近300人被判了刑,40多人被處死刑,或重判死緩、無期等。他還先後向64名官員行賄3912.89萬元。而他透露他的賄賂心得是:不怕領導講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
賴昌星1958年出生於泉州晉江。1991年4月遷居香港。1994年初創立「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開始大規模走私活動。
只要領導有「愛好」,就「投其所好」
賴昌星常說,不怕領導講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熟悉賴昌星的人說,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領導幹部的愛好。「只要領導有‘愛好’,他就千方百計‘投其所好’。」
具體來講,賴昌星拉攏腐蝕官員有三大招。首先,最慣用的手法是「金錢鋪路」。對於「有用」的黨政機關、執法部門的領導,他會經常以「過節費」、「加班費」、「壓歲錢」、「借款」等各種名目行賄,動輒就是10萬、20萬甚至上百萬元。他曾向一位「有潛力的小官」借5萬塊錢,還錢時付給其20%的「利息」。通過這飽含「人情味」的一借一還,委婉地把錢送到了對方手裡。
其次,就是「巴結高官」。賴昌星走私獲暴利後,頻頻出錢邀請高層人士到廈門「調研」,以此籠絡官員。為了全面打開走私渠道,他還將市領導、海關、公安、商檢等關鍵部門關鍵人物的子女、親屬招進公司,這些人基本上什麼都不干,卻能享受每年數萬元的工資待遇。
最後,就是利用色情誘人下水。賴昌星當時在「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旁邊建下「秘密宮殿」——紅樓,專用紅粉金錢腐蝕官員。
據進過「紅樓」的人描述,裡面富麗堂皇,各種娛樂設施應有盡有——有豪華總統套房,有24小時循環播放的黃色影片,有可供兩人同時洗浴的大浴缸——當官員和美女洗鴛鴦浴或上床時,賴昌星的手下會秘密用針孔錄像機錄下來,作為要挾控制的手段。
紅樓名為辦公樓,有它獨特的"辦公"模式。樓裡,真正用於辦公的只有幾間。這幢小樓裡更多的是娛樂和享受的設施,接待廳、餐廳、卡拉OK廳、舞廳、桑拿按摩廳、豪華投影廳、客房應有盡有。據悉,小樓接待過的客人,可依據他與賴昌星的親疏程度,來區分他應該享受哪一層的服務。
賴昌星紅樓夜夜笙歌
賴昌星紅樓美女李小姐曾供述:所有紅樓客房都是遠華集團用來招待賴昌星的重要客人以及黨政要員的。所謂賴昌星紅樓美女「招待」,除了吃喝玩樂外,更主要還是為這些重要客人和要員提供性服務。
有時客人太多,賴昌星紅樓美女不夠,就臨時從別的賓館、酒樓調小姐過來。進了賴昌星紅樓,吃喝玩樂,包括嫖娼宿妓在內,所有開支,客人分文不付,一概由遠華公司支出。
賴昌星紅樓夜夜笙歌,紙醉金迷,驕奢淫逸,風流醜聞通過各種渠道流傳於社會。民眾的舉報信,紛紛寄往辦案部門。舉報信反映最多的、經常出入紅樓且有宿娼行為的高官包括了:廈門市原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劉豐;廈門市原副市長趙克明。
就是使用這種手段,賴昌星的關係網越來越複雜,也越來越堅固,網羅的人士從政界、軍方到公安、海關,無所不及。
副軍長兒子勒索不果寫舉報
不過,再結實的網也有破的時候。港媒報導,賴昌星在加拿大時透露,中共軍隊31軍前副軍長的兒子朱牛牛,他好賭成性,欠下8,000萬人民幣的賭債,朱向他索要一億元「還債」而遭拒絕。
朱牛牛一怒之下,於1999年4月初,將一封74頁的舉報信震驚了高層。他這封署名為「一群伸張正義的人」在信中反映,以賴昌星為首的遠華集團,大肆走私成品油、植物油、香菸等貨物,案值高達500多億元。信中還形容說,賴昌星一夥「走私成品油之多,足以滿足廈門人游泳用」。
同時,隨信還列舉了賴昌星走私關係網內20餘個重要人物,其中涉及黨、政、軍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16人。
4月20日中共檢察部門把廈門特大走私案列為大案,此時,多年編織的關係網在最後一刻幫助了賴昌星,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向他通風報信:「你要從速飛離香港,不然就要成為砧上魚肉。」1999年8月13日一早,賴昌星舉家去了加拿大。
涉遠華案近300人被判了刑
2000年初,中央派出「420專案調查組」,由紀檢、監察、海關、公安、金融、稅務等部門協同辦案,調查超過一年。
據統計,包括三名省部級高官在內的600多人因涉案被審查,其中近300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判刑,40多人被處死刑,或重判死緩、無期等。
其中,公安部原副部長、全國打擊走私領導小組原副組長李紀周,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成為該案中被判刑的最高級官員。
中共元老姬鵬飛之子、中共軍隊總參情報部副部長姬勝德少將,也因被控受賄、貪污等多項罪名,一審被判處死緩,但終審以其有立功表現改判無期,後因病獲保外就醫。
遠華公司被控捲入走私期間,賈慶林是福建省最高職,賴昌星事後稱他當時和賈慶林及夫人林幼芳關係很好。不過,賈慶林的政途沒有受挫,最後做到中共政治局常委和中國政協主席;賴昌星據稱當年和時任中共軍委副主席的劉華清將軍也很熟,不過劉華清也沒有因他倒臺。
賴昌星在案發後潛逃加拿大12年,想方設法逃避被遣返。在其提出難民申請後,時任總理的朱鎔基雖然認為賴「死三次還不夠」,但仍代表中共當局做出承諾,公開宣稱「保證不判他死刑」,要求加國遣返回賴昌星。
賴昌星或監外執行或保外就醫
《蘋果日報》報導說,大陸有律師表示,根據刑法規定,被判終身監禁者只要坐監10年以上,如遵守監規可以假釋;如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執行刑期的限制。因此,賴昌星只要坐監10年,即可申請假釋,或者只要當局准許,他也可以在一審判決後立即申請假釋。
中國社科院刑法研究室主任劉仁文表示,當局對賴昌星的判刑屬意料之中,因中共政府在賴昌星被從加拿大引渡前承諾不判死刑;加上去年修訂的刑法,賴昌星所犯行賄和走私普通物品的罪名,最高的刑罰都是終身監禁。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裴廣川認為,由於中國有死刑,多數發達國家未和中國簽引渡條約,賴昌星獲輕判則有利於引渡更多外逃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