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正在討論「媒體對等法案」,這個法案去年由共和黨眾議員羅拉巴赫等人提出後,經過了一年的醞釀,得到了很多民主、共和兩黨議員的支持。現在已經進入小組聽證的階段,很快就要進入議會全體會議討論和通過。屆時將會對中國乃至世界的新聞自由產生重大的影響。
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指出中國的官方媒體在美國有八百多名記者;而美國唯一的官方媒體《美國之音》只有兩名記者被批准在中國工作。而且在輪換時還經常拖延簽證,有時長達將近一年。法案因此要求美國政府執行對等簽證的政策,如果中國政府繼續限制美國記者的簽證,將停發八百多名中國官方媒體記者的簽證,只保留對等的數量。
另一方面是指出中國的官方媒體已經大量在美國營業,而美國的民間媒體卻不能或者很難在中國營業 ,記者也經常遭到無理的騷擾和驅逐。法案也要求對此採取對等的措施。以保障新聞自由的權利。
中國政府的代言人和美國的議員、學者們進行了抗辯,他們的理由是這個法案會違反美國言論自由的原則。有趣的是這個中共的代言人是一個過去在中國留學的美國留學生,而且在中國因為出演電視劇非常出名。他差不多成為中國政府的常任代言人,經常出席國會聽證會為中共辯護。
當然,他的話不一定是他本人的想法。他沒有留在中國而是回到他習慣的美國來謀職,美國社會的自由特別是信息的自由也是他的主要考慮之一。他不可能喜歡中共統治下的新聞不自由,他的情況只能說明中共的收買和控制的軟實力,已經滲透到美國的學術單位,而不僅僅是政界和媒體。
話題回到美國的立國之本的價值觀念,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言論自由,其它許多自由都是從這一條推導出來的,例如信仰自由,新聞自由等等。言論自由的美國用語叫做表達的自由,這也是聯合國的用語。中共的代言人使用這個概念辯解是否合理呢?我們就分析一下,中共的言論不自由和美國是否沒有關係。
中國不准許美國的媒體在中國自由地採訪,首先是限制了中國人民的知情權,限制了中國的言論自由。中國人得到的信息是經過了剪接和編造的假信息,中國人受騙了。但是美國人得到的有關中國的信息就是真實和完整的嗎?當然不是也不可能是。也就是說,美國人也在受騙。所以中國的言論控制確實包括了美國人的知情權,這已經超出了中國內政的範圍。
讓美國政府強制中國開放言論自由,這樣做違反國際法,美國政府也沒有這個能力。但是要求媒體政策對等,這符合國際法原則,美國政府也可以做到。我不可以強迫你說什麼,但我可以按照對等的原則不給你不對等的自由。外交界始終都在遵循這個原則,記者們在雙方國土內擁有的權利屬於外交事務,當然也應該遵循同樣的原則,這叫做國際慣例,也就是所謂的國際法。
很多朋友會懷疑這樣做是否有效?大家可以想一想,這個法案執行之後,中共會召回那八百多名記者嗎?會把在美國開辦的廣播和電視全都關閉嗎?肯定不會。它要保留在美國的媒體和記者,不但是政治需要,經濟發展也不能缺少準確的信息,於是他就只能讓大多數媒體變成非官方的民營媒體。難道這不正是大多數中國人所夢想的嗎?難道這不正是所有中國人和美國人所需要的嗎?這個法案將為中美兩國和全球的信息自由化帶來全新的局面。此其一。
另一方面,中國的官方媒體不如民營媒體敢說真話;中國的媒體不如在華的外國媒體敢說話。所以多年來中共為了壓制言論自由,不但對中國的媒體和記者出手凶狠,而且對西方媒體也出手不凡。除了利用黑社會手段騷擾、威脅、打擊之外,不給簽證或者拖延簽證是最常用的手法,這會使許多記者丟掉飯碗。
西方的媒體老闆可沒有那麼多的道德觀念正義感之類的東西,沒用了就一腳踢開。在這個壓力下,很多西方的記者也在幫助中共撒謊,甚至西方的權威民意調查公司也會製造出中共需要的結果,竟然說中國人的幸福感世界第一。
中國人幾乎很難受騙,中國人對來自官方的謊言有比較強的免疫力,頂多就是不知道、不相信而已。西方的企業在中國市場上經常做出錯誤的決策,不能說和錯誤的信息無關。所以說特別是在中國做生意的西方大企業,比中國人更需要在中國的言論自由;而言論自由是不可分割的,不可能沒有政治上的言論自由而單單只有經濟上的言論自由。
西方的大企業為了討好中共獲得在中國做生意的機會,就幫助中共壓制政治反對派和言論自由,實在是非常愚蠢的政策。這是他們自己給自己設置陷阱,自己給自己製造絞索。這話好像是列寧同志說的,看來列寧同志有時候說得也不錯。
不但我們這些愛好民主的朋友們希望這個法案通過。其實中國的媒體人和老百姓,都希望這個法案能幫助中國實現言論自由,甚至很多中共的官員們也希望能獲得準確和全面的信息,新聞自由比內部參考準確、全面得多。錯誤的信息也常常給共產黨自己製造麻煩甚至災難,只有少數頑固分子不喜歡信息自由,遺憾的是他們有決定權。
既然中國的反對派和老百姓都沒能推動言論自由,就讓美國朋友們幫這個忙吧。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