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正緊鑼密鼓為十八大召開作準備之際,上海11.15火災事故大樓在未徵得災民同意下近日忽然被包裝改造,疑似地方官為迎十八大所為。災民不滿抗議,而他們多次為自身權益提出訴訟也不被重視。
上海11.15火災事故已過去近兩年,災民及難屬們仍留下了無可磨滅的傷痛,至今仍然有不少民眾路過膠州路時都會拍下那棟被大火燒的黑漆漆的大樓。
火災事故善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本月初貼出告示,稱將依法對火災大樓外進行護理並安裝百葉窗,近日居民們拍到火災事故大樓外已被架起腳手架,有居民手拿「私人房產,不容侵犯」的標語在大樓下抗議。
11.15火災事故災民之一王先生週三向本臺表示:「他們把之前的腳手架拆了修補外牆,他們現在又要動工把整棟樓包起來,主要是因為十八大召開。」
記者:那他們有取得你們的同意嗎?
王先生:沒有,他就給了一份告知書,沒有徵得我們同意,他們就不管的態度,愛幹嘛幹嘛。
記者:大火還沒有給你們賠償,現在就要給大樓翻新,你們十分不滿是不是?
王先生:對啊,是沒有賠償,我們也不同意,但是他們政府強勢,昨天也有人去抗議,被強行拉上警車帶走。
11.15事故至今,災民未獲得賠償,他們聯合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對起火原因展開調查,以及事故之初外界的捐款明細,早前災民根據收集來的資料綜合之後,與事故善後小組給定的數字出入很大。
從去年11月開始到今年3月份,災民們向上海第二中院不斷狀告上海市人民政府,在近一年的時間裏共提出二十八次訴訟,但都沒有被受理。
一位災民陳先生在微博中說,「上海膠州路火燒大樓因違法而著火;火災災民‘以身試法’,被逼到似乎只能以違法方式才能得到救濟權的境地!一次次的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被駁回;一次次的呼喊希望法院能夠堅守法律底線,28場官司!為了我們其他還活著的人不再遭受這樣的災害,我更願意看到法律之光閃耀在上海灘!」
維權律師劉曉原告訴本臺記者:「不受理肯定是違法的,這種糾紛屬於法院受理的範圍。」
記者:大樓現在被改造,居民都很不滿意。
劉曉原:無論是推倒重建還是翻新這都需要通過對大樓的安全性進行檢查,這個大樓發生過大火後已經不符合標準了,是要重建的,不是修建一下就可以了,重建還是要履行相關的程序。
2010年11月15日下午2時在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728號一棟居民樓發生特大火災,事故後官方媒體報導共死亡58人,受傷71人。事件中當局不僅救援時間慢,並且對蔓延的火勢束手無策,事後又讓臨時工做替罪羔羊,更有記者因採訪遇難者家屬遭到拘留。事故頭七,有數萬上海市民前來獻花。
原題目:火災大樓忽包裝為迎十八大 上海災民抗議再爭自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