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馬上就要開十八大了。在這之前面臨著一系列非常棘手的問題,包括如何處裡薄熙來、如何進行人事安排、政治局常委人數,還有胡錦濤本人的動向。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這個問題。
薄熙來的人大代表資格和黨籍
首先談一下薄熙來的處理,自從谷開來的案子一審上訴時間過了以後,谷開來並沒有提出上訴,這個案子就算告一段落了,這個安排應該是在各個方面的意料之中的,緊跟著就是薄熙來如何處理的問題以及十八大的布局了。
目前對薄熙來的處理有各種說法,還有各派都在放風,消息滿天飛。最重要的進展,一個是已經公布了的大家都知道的,就是剛剛結束的中共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中止了4個人的人大代表資格,而這4個人當中並不包括薄熙來,所以薄熙來仍然是這一屆人大的代表。這是一個消息。
第二個是,香港《開放雜誌》的主編金鐘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薄熙來保留黨籍免入獄」。據他得到的可靠消息說,中共北戴河會議曾經閉門協商,元老們和高層達成了一個共識,就是撤銷薄熙來黨內的一切職務,但是保留了黨籍,免於刑事處分,由政治局在七中全會確認以後公布。其它方面的消息也表示中共高層基本上達到了一個妥協,就是對薄熙來的處裡要適可而止,為了穩定政局和十八大的新班子,估計在十八大以前處理會完成,然後在9月份的時候會公布結果。
關於薄熙來的處理無非就是兩個,按照中共的說法就是「黨紀國法」,其實黨紀就是中共的家規,後者才是法律,用法律處理的話就像谷開來那樣子。當然在中國中共的黨紀和國家的法律有很多情況是不能夠完全分開的,它是有關聯的,儘管在形式上還是要裝一下門面。人大代表的身份並不在處理的這兩個形式之列,就不在這個裡面,就是說當他要就是黨內處理,要就是法律處理,處理做出決定以後,人大代表的身份隨時可以取消的。
因為人大它只不過就是一個橡皮圖章,並沒有什麼很大的意義,一般情況下人大它不會搶在黨之前做什麼公開處理的。如果是人大要提前處理的話,那就是說中共最高層還沒有做出決定,有人想利用某種方式,包括就是人大代表的保留不保留,用這種方式來試探各個方面的反應,才會出現那樣的情況。
關於中共自己的家規它有兩個級別的,一個是撤銷黨內的一切職務,以前最早的時候,「文革」期間是黨政「一元化」,所以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現在中共也知道這樣子太公開的直接代勞政府的職能有點太過分了,所以它現在宣布的是撤銷黨內職務;另一個是開除黨籍。這是兩個不同級別的處理。
撤銷黨內職務,就是剛才我們談到的香港《開放雜誌》所得到的內部消息,對於一個原來計畫是要進入政治局常委,甚至有更大的政治目標的人,這個撤銷黨內職務實際上就是政治生命結束了,而且它是中共的家規,所以它沒有義務也用不著對外去公布細節,它也不需要對公眾做更多更詳細的解釋。如果它願意做解釋那是可以的,但是它沒有這個必要去做,它就是沒有這個責任一定要去做,這樣的話,對中共來說要簡單的多。
儘管說到現在都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中共最終會以什麼罪名來撤銷薄熙來的黨內職務,但是薄熙來自從今年人大會議以後就處於實際上撤銷一切職務的狀態,所以這個決定只是正式宣佈一個已經存在的事實而已。就是用現在已經宣布了的谷開來和重慶四個警官的罪名,再加上王立軍出逃美國領事館,不要提其它的任何部分,也就足以解釋為什麼要撤銷他的職務了,也就是說已經有足夠的理由了。
我覺得這裡值得爭論的是「開除黨籍」這個處分,對這個我是有一個自己的看法的。開除黨籍,中共自己最冠冕堂皇的說法就是說他違反了黨的紀律和黨的規定等等,也就是說他的所作所為沒有資格再留在黨內了,所以要把他開除出黨去。然而這個說法正是最荒唐的罪名,就是最不能套上去的。在所有的對薄熙來可能的處理當中,包括取消人大代表、撤銷黨內一切職務,最用不上的就是開除黨籍。
我們看一下薄熙來的所作所為,他也許違反了法律,也許破壞了法律實施,也許犯了更重的罪行,但是他符合共產黨員的標準。我們很簡單的看一下,薄熙來在重慶實行的唱紅的政策是中共一直在貫徹的,即使「文革」結束以後也從來沒有停止過,從來沒有否定過,「文革」僅僅是這個唱紅政策的一個高峰而已,要不然也不會在薄熙來一旦推行唱紅以後,這個唱紅馬上就漫延到全國,9個常委當中有6 個去重慶為他捧場。也就是說只要毛澤東的像還掛在天安門城樓,毛的屍體還在天安門廣場供大家展覽,薄熙來就沒有違背黨的思想路線。
再看他的打黑。他的打黑,沒錯,確實是破壞了國家的法律,但是國家的法律一直在被中共破壞著,不是薄熙來開始的。從1999年7月份迫害法輪功開始,中共一直在系統的在全國範圍之內破壞法律,一直到現在還在繼續。中共中央政法委這個黨的組織的存在就是為了破壞中國的法律的,要不然要那個組織幹什麼?有法律就可以了,沒有看到哪一個民主國家,哪一個現代國家有一個黨的機構去管法律的。薄熙來在這方面也沒有破壞黨的規矩,他破壞的是中國的法律,這和黨所做的是一致的。薄熙來積極的迫害法輪功,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等等,這都是在執行中共的政策,這是中共「反人類罪」的一個部分,當然作為薄熙來他個人在這個部分當中積極的貫徹,或者是貫徹的比別人還更厲害,那是他個人的選擇。
說他的家人利用他的權力獲取巨額財產轉移到國外去,那正是黨的各級官員,尤其是中高級官員一直在做的這件事情,而現在積極爭取入黨的人也是指望將來自己有了權力以後也能這樣做,這正是黨的官員們正在做的一件事情,並不是他的特殊。當然我們這裡僅僅是說外面傳說利用他的權力,事實上不能排除他自己個人也捲入了獲取財富和轉移財富的這件事情。其它的我們就不一一列舉了,總之他所做的都是黨的官員們現在正在做的,如果說特別的話,那只是說他做得更狠、更辣手罷了。
有人說如果不處理重了他會捲土重來,其實撤銷黨內一切職務和開除黨籍只差這一步,這一步並不能阻止他捲土重來,就是說他能捲土重來的話,是否開除黨籍並沒有那麼的重要,而要捲土重來也不是這麼容易的事情。政治局常委一個蘿蔔一個坑,誰填進去了以後都會想盡一切辦法排斥別人,這是利益集團它們為維護自己集團的利益所必然要做的事情,而且各個集團的平衡也是靠這個來完成的。
對於民眾來說的話,誰在乎薄熙來能不能捲土重來?中共本身就風雨飄搖了,誰會在乎誰去搶最高的位置?再說,薄熙來如果是捲土重來的話,無非是老毛的革命的翻版,將來建立的政權,捲土重來重新建起的結構和現在中共沒有任何區別。
有意思的倒是是否對他會進行法律起訴的問題?儘管谷開來這個案子是以刑事殺人案結案的,但是從王立軍出走以來的這一系列的中國高層的政治地震,整個事件,無論是國際媒體還是中國的網民,都不會誤解這實際上是黨內一次激烈的權力鬥爭,結果是對黨內某一個派系集團的清洗,這是一個黨內的政治鬥爭。
黨內的政治鬥爭,用國家的法律來解決本身就是很奇怪的。如果想這樣做的話,其實無非是想讓外界認為中國還是有法治的,要製造這樣子的假象。另外一個,不用黨內鬥爭的方式避免大家認為黨內不團結、黨內有鬥爭,而用法律的這個形式來表面解決這個問題,讓大家誤認為這就是一個法律,就是因為他違法了,但實際上全世界的人都不會認為這件事情是跟法律有關。
當然實際情況薄熙來確實就是違反了中國的法律,而且是嚴重的違反了很多法律,還不僅是一條,只是說中共不會用他真正的罪名來起訴他,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這麼做。難就難在這裡,沒有辦法用他真正所犯的罪行來起訴他,因為這樣一來就是在起訴中共自己,就會把中共自己的不合法性,中共所有的違法行為和中共的腐敗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所以你看對谷開來的審判就根本閉口不提她轉移到國外60億美元的這個案子。
現在在中國大陸凡是認清中共的都在往出退,退出中共;現在還在往黨內擠的都是一些看不清形勢的投機分子,以為鑽進去會有好處。所以我認為現在讓薄熙來保留黨籍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讓他留在黨內保持黨的純潔性、保持黨的性質,要把這一類人都開除出黨的話,共產黨靠誰來支撐呢?
常委幾人不改變政法委削權
下面我們再談一下十八大布局的一些傳言的分析。一個是,常委是7個人還是9個人?這實際上是各個利益集團的分配和如何推延中共的滅亡,在這種考慮之間進行平衡的結果。
政治局常委7個人,明顯的就是排斥了先前原來的宣傳和政法這兩個部門的名額。以中央政法委為例,中共中央政法委在「文革」結束以後重建,政法委書記在重建以後從來就不是政治局常委級別的,唯獨一個例外的是喬石。喬石兼任政法委書記的時候他已經是常委,而且分管多項工作,是他有了權力以後再兼任政法委書記的,並不是說他以政法委書記單獨的名義進入政治局常委的。只是在迫害法輪功以後,才有羅干因為迫害得力而被江澤民硬塞入政治局常委;而周永康也是為了繼續這一政策而保留常委這個位置的。在王立軍這個案子爆發之前,其實中共已經面臨著政法委權力過大的困境,王立軍和薄熙來案子只是把這個矛盾曝光了,表面上激化了而已。
簡而言之,就是中共它需要政法委這個機構來代表黨控制司法系統,為中共自己的統治服務,但是這個系統無限的擴權,而且是獨立的,成為一個獨立的機構,而不是說在中央的管轄之下擴權,是獨立的、不受控制的擴權,使得它成為第二個權力中心,從而對中共的統治本身造成了威脅。正好薄熙來事件把周永康中意的政法委接班人給搞掉了,政法委在常委這一級就後繼無人。中共中央最高層就藉這個機會削權,把這個常委改為7個人。
這不是說哪個人可以設計出來的,就這個事情發生到今天,為削減政法委的權力創造了條件。即使仍然保留9人制的話,那也僅僅是由於某些集團之間擺不平,就是說有很強大的集團沒有位置在常委裡面,他們不滿意,而這個擺不平了,即使是這樣的話,恢復到9人制,保留的那兩個位置也不會給政法委的。從這個角度來說的話,無論是7個人還是9個人,政法委被削權,這是沒有什麼懸念的了。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的話,常委幾個人,是7個也好、9個也好、5個也好,對中共統治的本身並沒有很大的影響,它既不會改變中共的性質,也不會改變中共目前面臨的種種困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